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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葬礼由百姓自发操办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04日10:02
  法制网记者 余东明 王家梁

  法制网通讯员 李金海

  “作为一名法官,他的职务甚至尚未进入行政序列;作为一家之主,他留给妻儿最值钱的财产,就是一台看了10多年的21寸彩电;而作为一位逝者,他的葬礼则由老百姓自发操办……”

  在今年年初结束的山东省人代会上,这位基层好法官的感人事迹出现在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与会的人大代表们被这段文字深深地打动。他就是朱志,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王鲁法庭原副庭长。而在他的“民办追悼会”上,老百姓更是毫不吝啬地将“清正廉明”四个字送给了他。

  近日,记者专赴朱志工作和生活过的地方,寻找他给老百姓、同事和家人所留下的记忆。

  


  清:心系百姓

  去年6月15日,当朱志去世的消息传来,王鲁法庭附近十里八村的很多村民都自发赶来为他操办后事。其中有一位双目失明的老太太,拄着拐杖,硬要让人搀扶着来看朱法官最后一眼。

  几年前,朱志去大袁村调解一起草垛压井的案子,发现一位衣衫破烂、双目失明的老老太太天天坐在村头。他有意向村民询问了她的情况。老大娘姓袁,老伴去世多年,两个孩子都在外地打工。她每天坐在村口等儿子们来信,然后再找邻居念给她听。

  这些话,朱志听在耳里、记在心上。第二天,朱志就从家里带来了一些衣服、食物,还为她把衣服钉上扣子。老人虽然看不见,但却从邻居那里得知,“这人就是咱们这儿的法官”。

  “这些年,朱法官对我的照顾从没有停止过,还经常带着老婆孩子来看我。这是个好人啊。”老太太说。

  葬礼上,还有一对原本赌气“老死不相往来”的邻居,他们也站在一起,为朱法官送行。

  这对邻居曾经为了一起纷争差点闹出人命,是朱志冒着大雨赶来,苦口婆心地做两边的工作,化解了一场群殴恶斗,后来因为淋雨,老朱感冒发烧,连续吃了几天的药。得知此事后,两人深感惭愧,共同邀请朱志吃饭。可得到的答复还是,“免了吧,只要你们和谐共处,我比吃龙肉都高兴”。

  “他是一个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深知老百姓不容易。所以他非常清楚在什么时候采用什么方式,帮老百姓化矛盾于无形。”鱼台县委书记张晓玉说,“有些人说,法官断好案子就是"清",但我认为,除了断案,"清"更体现在有非常清晰的群众工作思路,在审理和处理案件纷争的时候,为民所想、执法为公,尽一切努力办理和谐案”。

  


  正:守身正义

  在鱼台法院,朱志“喝止歹徒”的故事广为流传。

  几年前,朱志赴贵阳执行一起案件,抵达时已经是晚上11点多。在寻找旅店途中,他与随行的小李见到3名男子正在围抢一名中年妇女。

  “住手。”一声呵斥,朱志一身正气,大步上前。“你是干嘛的?”其中一名男子显然底气不足。朱志亮出了法官证,义正言辞地说,“我是法官,就不允许你们欺负妇女”。3名男子面面相觑,相互嘀咕了几句,匆匆逃离……

  原来,被救妇女叫李梅,河南人,这次独自来贵阳探亲,没想到,夜幕中被3人围堵抢劫。

  “其实,回想这事,咱心里也没底,3个劫匪也听出来咱们的外地口音。如果不是被朱志的一身正气震慑住,我们也可能遭受伤害。”朱志的同事小李说。

  “做法官的就得有一身正气,心胸坦荡荡,只有这样,面对老百姓才能问心无愧。”鱼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本立说:“朱志这人,不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他那"浩然正气"总是能感染人、激励人。”

  


  廉:律己无私

  得知朱志去世,杨知鹏揣了2000元就到朱志家,“嫂子,你们这么艰苦,朱法官又刚刚去世,你就别再推了。”“那时他在的时候,咱都没收,现在更不能了。”朱志的爱人刘宝花断然拒绝了。

  几年前,杨知鹏在一起10万元的借款纠纷中打胜了官司,却要不着钱,因为被执行人已经移居外地,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朱志是这个案子的执行法官。为了寻找被执行人,朱志乘火车赶赴几千公里之外,翻山越岭,终于将被执行人名下的一辆货车查封、带回鱼台。杨知鹏感动之余,硬是拿出1万元要送给朱志,聊表谢意。但此举却被朱志当场拒绝。“是不是嫌少?”杨知鹏琢磨来琢磨去,四处打听又带上两万元找到了朱志的家。

  “更惨,连门都没进,就被撵下楼来。”杨知鹏告诉记者,那时,大嫂出来送我还安慰我说,俺家老朱性子倔,你别介意,这钱你就拿回去吧。

  “嫂子一直在一家宾馆当保洁员,朱志所在法庭的辖区内有多家工厂企业,给嫂子安排个活不算啥难事。可他就是不肯这么做,说要是那个单位打官司,以这个为借口求情就难办了。”与朱志共事多年的同事王平说:“上有老母,下有一儿一女正在念书,妻子又没个好工作,就是在去世前,他最放心不下的还是这个清贫的家。”

  据统计,朱志自2002年调到王鲁法庭,其间共审案近千件,拒吃请500多次,拒收礼品、礼金达30多万元。

  


  明:甘于奉献

  朱志去世后,同事打开他用了多年的公文包。包内装有法律实务手册,未写完的法律文书及一个褪了色的笔记本。扉页处,记者看到这样一段话:我是农村走出来的法官,踏实做人,本分做事。

  去年夏天,朱志一下午连开了三次庭,之后,他又要去村里做调解。“天热汗多,他的衬衫都湿透了,我劝他改天再去,可他执意不肯,说是早点干完,心里踏实。”王鲁法庭的书记员李勇回忆说。

  而对这样的加班加点朱志早已司空见惯。朱志每年都要审结100多起案子,因为不熟悉电脑操作,所有的法律文书都由朱志亲笔手写。“他工作起来不要命,有时我睡醒一觉,一看表,凌晨两点了,他还在台灯下不停地写着。”妻子刘宝花告诉记者。

  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2010年5月21日下午,他在给法律文书加盖公章时,突发脑溢血,被送医院。

  在医院治疗期间,鱼台法院院长张勇和同事多次到医院看望慰问,可每每见到的却是病床之上熟睡的朱志,口中依旧不停的念叨“开庭、开庭……”2010年6月15日,朱志终因抢救无效,与世长辞。

  对于朱志的离世,张勇深为痛心,“朴实的一生,真诚的奉献,他用执著的坚守,诠释了一名最基层法官的信念、价值追求。”

  目前,山东省高院、济宁市委、鱼台县委县政府已分别下文,要求各级各部门向朱志同志学习。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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