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在中央部委中率先公开今年的“部门账本”2011年部门预算,将行政运行支出等情况首次公之于众。其日常经费方面的行政运行支出为3.7亿元。(4月4日《京华时报》)
在政府部门中,笔者格外关注财政部门的预算公开情况,因为各级财政部门具有其他部门不具有的预算管理职权。如果财政部门自己预算公开越细,不仅能促进中央各部门详细公开本部门预算,还能促进地方政府详细公开地方预算。财政部门公开预算具有示范效应,即财政部门预算公开细,则其他部门细;反之,其他部门很可能也跟着“粗”。
预算公开要想让公众满意,不仅需要完善的《预算法》提供法律保障,也需要舆论监督,更需要财政部门带头示范,各个部门自觉改革。财政部今年率先公开部门预算,值得肯定,且首次披露行政运行支出,把几项大支出内容首次细化到了第三级即“项”,也带了个好头。不过,这份预算案与公众期待还是有些距离,比如,没有细化到一把椅子、一张桌子的程度,再如,“三公”支出看不到。
尤其是“三公”支出,公众最希望在预算案中看到。“三公”支出何以未露面?不得而知。即便明年6月公布2011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也很可能是中央部门“三公”支出的总体情况,不一定详细罗列每个部门的“三公”支出。在我看来,财政部门不妨顺应民意,率先公开本部门的“三公”支出,给其他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示范:一是展示财政部推动“三公”支出的决心;二是提供一个参考样本。
财政部预算公开所体现的“率先”、“首次”,表明财政部不仅在超越自己,也树立了预算公开的榜样。不过,一般而言预算收支编列从粗到细分为“类、款、项、目”四个层次,而财政部预算公开目前只到“项”,还没有到“目”,鉴于财政部拥有特殊的预算管理职权,也鉴于财政部是预算公开的主要推动者,其预算透明度还有待提升。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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