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北京门头沟建委主任获刑13年 收开发商贿赂80万

来源:法制晚报
2011年04月05日13:26

  收受开发商贿赂近80万

  本市最大廉租房工程腐败案宣判 

  原门头沟建委主任获刑13年

  本报讯(记者付中)因“廉洁”被媒体一度褒扬的原门头沟区建委主任安凤奎,利用职务之便大搞权钱交易,收受近80万元贿赂,私自做主将廉租房项目交给做开发商的朋友,

  记者今天获悉,安凤奎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据悉,该案是本市最大一起廉租房工程腐败案。

  为开发商朋友主动支招

  2006年9月,安凤奎找到自己的哥们、北京伟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胡某,向其透露了门头沟区要建廉租房的消息。

  胡某一听便动了心。安凤奎随即承诺,只要胡某能买到一块国有土地,他就能帮忙运作。

  之后,胡某购买了一家汽车制动毂厂,并将此情况告知安凤奎。之后,安凤奎向其介绍了区建委代建办的工作人员,让其有事就找代建办。

  关于廉租房的价格,双方商议决定由区建委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2950元回购。

  2007年1月底胡某与代建办签订了廉租房项目的工程合同。在建设过程中,胡某多次向安凤奎抱怨回购价格太低,安答应想办法多给其结算些工程款。

  胡某说,2008年4月30日,其与代建办将室外工程单列出来,又签订了一份室外工程合同,财政部门为此支付伟创嘉业公司489万元。其实,除了150万元的挡土墙和降土方工程以外,其他工程项目属于重复计算。

  为了感谢安凤奎,胡某于2007年初至2009年上半年,先后7次给予安凤奎人民币45万元、港币28万元。

  指使下属伪造会议记录

  门头沟区建委代建办工作人员也证实,他去制动毂厂实地勘察时,还没到胡某就已经到了。当时安凤奎将他们叫到一起说:"地已经是胡某的了,廉租房他来干。"

  而按照规定,代建办应当以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2009年,安凤奎为了应付上级机关对廉租房项目的审计,在没有实际召开会议的情况下,指使下属人员伪造了一份《专题会会议记录》,内容为:门头沟区建委于2006年11月28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廉租房事宜,会议同意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3000元的价格回购廉租房。

  2009年8月,北京市纪委接到举报,与检察机关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始对门头沟区廉租房建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

  其间,胡某供出了安凤奎。安凤奎接受调查后,经过思想斗争,最终坦白了受贿事实。

  除了收受胡某贿赂,他还交代了自己在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初,为某工程获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提供帮助,为此收受某房地产商人民币5万元的事实。

  法庭上安凤奎辩解称,他最大限度地压低了回购价格,没有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害;虽然收受了贿赂,但部分只是作为赌资使用,赌博结束后没带走。

  审理法院认为,安凤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具有坦白情节,且其家属在本院审理期间能代其退缴部分赃款,可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案外采访

  热衷自我宣传唱赞歌

  采访中,记者意外得知,安凤奎在任期间很热衷于自我宣传,多家行业媒体给他发过“表扬稿”。

  其中,某媒体在“表扬稿”中先以一件事为引子:一家施工单位在门头沟区竞标失败,但输得“口服心服”。而对大家的看法,“区建委主任安凤奎早已经了然于心”。

  根据该媒体报道,安凤奎告诉记者,门头沟区一直在积极探索,尝试用新思路、新方法解决招投标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安凤奎信誓旦旦地对媒体说:“实行阳光工程的好处就体现在这儿,大家可以把心思都放在如何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上,不用去想什么歪门邪道儿了。”

(责任编辑:UN009)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