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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1年04月06日14:59
司法部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司法部办公厅总值班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南大街6号;邮编:100020;电话:010-65153508;传真:010-65153535;电子邮箱:sfbzfxx@sina.com)。

  一、工作概况

  2010年,司法部按照中央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部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加强我部信息中心建设,招录补充5名专业工作人员,明确专门处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司法部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监督和保障制度,申诉或投诉电话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有效实施。

  (五)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利用司法部门户网站和《法制日报》、中国普法网、中国律师网、法律援助网、《中国司法》、《中国律师》、《中国公证》等多家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切实做好司法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向社会公开现行有效的司法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严格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合理设定裁量幅度,细化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狱(所)务公开不断深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业管理工作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等的设立、收费、管理,律师职业证、公证机构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等的颁发、年度注册、注销,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等的管理等重要事项,一律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部通过司法部政府网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2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占0.35%;法规政策类信息82条,占1.1%;业务类信息4466条,占60.1%;决策类信息211条,占2.8%;工作动态类信息2641条,占35.6%。通过《法制日报》等媒体,举行答记者问4次,发布消息118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予以答复。

  四、咨询情况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部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信函咨询、网络在线咨询等260145个(条、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我部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未发生针对我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0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公开平台相对滞后等问题。我部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对《条例》实施以来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审查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环节。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技术、资金、人员投入,加强部网站建设,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重点提高在线服务支持和在线互动交流能力,使其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继续加快部信息中心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高保障力度,使其有效运转。进一步充实司法部官方网站、中国普法网等司法部所属媒体力量,充分发挥《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作用,建设司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骨干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指示和文件精神。加强对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项目。大力推进决策公开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和决策的民主化,继续加强内部公开,特别是人事和计财方面的有关事宜公开,提高了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按时完成我部政府电子政务内网业务梳理填报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监督管理制度,结合政务公开内容,针对政务公开不同特点和方式,建立健全受理、反馈、转办、二次督办、评价、直办、跟踪督办、回访、专报等制度,为构建行政权力依法、透明、高效、顺畅运行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来源:司法部网站)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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