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6日电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黄惠康5日指出,《京都议定书》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基础和重要里程碑,是当前唯一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减排协议。任何抛弃议定书、否定第二承诺期和拖延谈判的做法,都不利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2011年4月5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第14次会议和《京都议定书》附件一国家进一步承诺特设工作组第16次会议在泰国曼谷召开。这是继去年底坎昆会议后今年首轮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
黄惠康在议定书工作组全会上发言阐述中方立场。他指出,坎昆会议及其成果“坎昆协议”标志着国际社会在落实“巴厘路线图”方面取得了重要阶段性进展,增强了各方对联合国多边谈判进程的信心,为南非德班会议打下了良好基础。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到期,今年将成为气候变化谈判进程的重要节点。中方希望各方延续坎昆精神,带着更多诚意,展现更多政治意愿,显示更多灵活,共同推动谈判在“巴厘路线图”授权基础上取得积极成果。
黄惠康强调,《京都议定书》是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基础和重要里程碑,是当前唯一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减排协议。任何抛弃议定书、否定第二承诺期和拖延谈判的做法,都不利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坎昆协议”明确要求应确保第一、第二承诺期之间不出现空档,并要求发达国家按照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提出的25%-40%的减排目标进行减排。中方呼吁,应切实落实“坎昆协议”的有关规定,发达国家2012年后的减排指标应继续成为当前谈判的重中之重。
黄惠康表示,各国应显示政治决心,正视历史和现实责任,尽快根据授权谈判确定附件一发达国家2012年后的减排指标。中国代表团将一如既往地本着积极、建设性态度参与相关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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