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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公文”,从网上走到网下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07日08:15
  “微博控”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的一个小小梦想2日变现。当日,海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关于启用微博公文的通知》,在全市司法系统内推行微博公文。随即,海宁市司法局官方微博发出01号微博公文,开全国政府机关微博发公文先河(4月6日《山东商报》)。

  政府部门在网络上发布“微博公文”,意义是不容置疑的。它可以在一定限度内实现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的监督;它的言简意赅、简单凝练可以吸引网友阅读,加强政府和百姓之间的沟通互动。

  但是以笔者的看法,“微博公文”更大的意义应该是在网下,而不是在网上。网络上的“微博公文”除了以上所说的各种积极意义之外,它同时也有着诸多的局限性。比如说,谁来保证所有的政府工作都能在微博上得到体现?“微博公文”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加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可是如果政府公职人员在发布微博的时候,却只选择那些自己做得比较好,群众也比较满意的内容来发布,而对没有做好,没有做到位,群众也不满意的工作秘而不宣,又该怎么办?毕竟微博到底该发布什么内容,完全掌握在博主的手里,而不是网友的手里。

  所以我认为,“微博公文”如果能从网上转移到网下,在现实中的政府各种公文、材料中采用“微博体”,那才是一件善莫大焉的事情。政府公文、工作报告和各种文字材料使用“微博体”之后,不但可以有效节约各种行政资源,更重要的是还能切实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服务水平。

  既然政府部门能够在网络上实现“微博公文”,为什么不能在现实中也实现“微博式公文”,甚至是“微博式讲话”?现在政府机关的材料、汇报,通篇充斥着官话、套话和废话;各级大小会议上,发言者同样是官话泛滥、套话四溢,如此一来,哪里还谈得上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在现实工作中实现“微博式公文”和“微博式讲话”,其实很简单,无非是在各种公文材料中挤出水分,只留下核心和重点;在各种会议发言中摈弃套话和官话,只留下实质内容而已。这样,写材料的轻松,念材料的人也轻松,最关键的是,节省了行政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何乐而不为呢?

  广西苑广阔职员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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