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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中院门前:有旁听证却旁听不成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08日07:56
  本报记者陈东升本报实习生王春

  今天上午,曾轰动一时的东阳富姐吴英案二审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9年12月18日一审以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1月,吴英提起上诉。在看守所里,吴英写出数万字的《上诉材料》、《控告信》、《检举材料》等,检举了多名受贿官员。

  吴英能否借此免去一死?许多媒体对此十分关注。经多方联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昨天答复记者:“开庭的是个小法庭,一张旁听证一个人,因座位有限,旁听证没了,谢绝所有媒体记者旁听。”

  《法制日报》记者仍不甘心,今天一大早赶到金华中院碰运气,但在法院入口处,被多名法警拦阻。

  一位媒体记者虽有旁听证,但也没能进入法庭。这位记者说,她的旁听证是吴英家属提供的,吴英的家属共拿到了3张旁听证,但法警看她的身份证地址是北京而不是东阳,就不让进了。

  “旁听证上没有注明不是家属不让进,那么只要有旁听证,就应该让持证者进入旁听。”正准备进法庭旁听的金华市一人大代表说。

  “我跑过全国很多地方,像今天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一位也在找机会进去旁听的老记者感慨道,“发了旁听证又不让人进去。”

  本报金华(浙江)4月7日电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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