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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月嫂要评“职称”了

来源:沈阳日报
2011年04月09日05:17
  本报讯(记者王远、马驰)今后,月嫂再漫天要价不行了。4月8日,记者从沈阳市家庭服务业协会获悉:为了更好地规范市场、服务市民,沈阳市正式启动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等级评定工作月嫂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将有统一的评定等级、相应的薪酬指导价位,评上什么等级就按什么等级拿钱。眼下各家政公司里自己随意评“金牌月嫂”、“特级月嫂”、“星级月嫂”的现状将被打破。

  沈阳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执行会长赵海林告诉记者,该协会统计显示,沈城月嫂收入情况为:2000年为800元/月,2009年为3400元/月,今年已达到5000元/月。但薪金增长幅度与行业服务质量有时却不匹配,家政服务热线“968890”接到不少客户投诉,不满意的原因大多是月嫂费用很高,从业人员却达不到相应的服务要求。

  据悉,此次全市服务业等级评定工作第一步将从母婴护理(月嫂)开始,依据母婴护理规范,设定初、中、高、特4个等级。初级评定由家政企业自行组织进行,沈阳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从中级开始评定评委均由有丰富经验的老师和临床医务工作者担任。评定工作采取基础知识、实际操作和现场答辩相结合方法,当场评分、当场公布计分结果,以实际操作为主。为体现评定工作公正、公平,市家协还邀请公证处全程监督、设立法律顾问处,为参评人员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参加评定并合格的从业者可以得到由市家协颁发的证书,在市家协网站予以公布。

  今后,市民雇佣母婴护理师(月嫂)时,除了看对方出具的身份证、培训证、健康证外,还要看等级证书,按等级付给薪酬;为了让薪酬更加规范,市家协将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定期通过媒体公布市场指导价格。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副秘书长于伟民表示:“目前,月嫂的市场指导价位最高暂不超过5000元/月。”

  此外,记者了解到,月嫂评定仅是个开始,今年,沈阳市家庭服务业协会还将在育儿嫂、保姆、保洁工等10个家庭服务业岗位推行评定标准。

  作者:王远 马驰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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