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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车管所重复征收车船税 巨额税款去向不明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4月09日17:03
  中广网郑州4月9日消息(记者胡晓辉 河南台记者袁鑫)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郑州市民张先生本来已经缴纳了车船税,车管所验车时却执意二次收税,一辆车一年凭空多交360元。按照郑州市机动车160万辆计算,哪怕只有三分之一,甚至更少的车辆在郑州车管所北所办理年审,这也是一笔庞大的资金,那么,这么大一笔钱到哪里去了?

  郑州市民张先生来到郑州车管所北所办理车辆年审。柜台工作人员要求先交钱。张先生非常不解,因为在第一个窗口已经交过审验费用。张先生询问了多遍都不见工作人员回答,最后工作人员才挤出来几个字:“车船税。”

  张先生:我把之前缴付的交强险单据原件拿给工作人员看了,也告诉工作人员车船税已经交过了,谁知道那个工作人员根本就不看,说必须都得交。无奈,我除了又缴纳了一年360元的车船税以外,还被另外征收了20元的其他费用,工作人员扔给我的是一张汽车交易的发票。有人说是盖戳辛苦费。

  被指令重复缴纳的不止张先生一人。

  车主徐先生:我的交强险是今年8月11号才到期的,车船税也已经交过了的。但来车检又被强迫交了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车船税。单看起来,只被重复收缴了8个月的车船税240元,但实际上我需要年年审,年年重复缴的话,加起来一样是360元。

  既然要求在投保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郑州市车辆上牌照和年检时又必须出示交强险原始单据,为什么郑州市车管所作为具有强制服务职能的执法单位,要专门设立窗口,设立专人,强制重复收费呢?据统计,2010年郑州市机动车数量达到160万辆,按每辆车重复收费360元计算,哪怕只有三分之一甚至更少车辆,郑州市车管所1年重复收缴车船税就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年检年年有,这些重复缴纳的费用又去了哪里?

  记者电话咨询了郑州市地税局的相关人员。

  相关人员:听说车管所有重复收税的情况,但是退税很难。收支两条线,把360元退回去的手续繁杂,和退3600万元的手续一样。所以重复收了,也基本没有退的。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有不少机动车车主强烈要求郑州市车管所公布多年来重复收费的所有情况,把多收款项的去处说清楚,并返还给大家,同时车管所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应该对此作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并作出道歉。郑州市华豫律师事务律师刘庆斌认为,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法定扣缴义务人,依法负责代收代缴车船税是其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如果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已经缴纳车船税,无需再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刘庆斌:郑州市车管北所,无视车主的完税证明,强制车主重复缴纳车船税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严重违反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明显知法犯法,应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对于此事的进展,记者将继续调查并密切关注。
(责任编辑:UN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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