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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办小型园不必限定“北京户籍”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4月10日01:42
  北京论坛

  有关方面应该把制定幼儿园产业准入规则的重点,放在资金、园舍充足,个人素质和专业资历等必要条件的量化管理上。

  近日,北京市教育、消防、卫生等部门联合下发办小型幼儿园的相关文件,规定个人小规模办园,必须具有北京市户籍。

  笔者不禁要问:办小型幼儿园,为什么非要有户籍限制?

  衡量一个人是否具备办幼儿园的资格,衡量标准无非是个人素质、专业资历、资金条件和园舍条件。个人素质和专业资历可以确保有能力、有品格的人办园,确保入园幼儿的人身安全、身心健康和愉快成长;而资金条件和园舍条件,则可以为入园幼儿提供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娱乐条件。这些都必不可少。

  但是,这些标准并无一条和户籍有必然联系:有北京户籍,未必就有办园的素质、资历、资金和园舍;没有北京户籍,也未必就没有上述这些前提条件。所以,有关方面应该把制定幼儿园产业准入规则的重点,放在资金、园舍充足,个人素质和专业资历等必要条件的量化管理上,确保合格者入,不合格者去,而不是把“必须具有北京市户籍”这个框框紧抓不放。

  目前,北京的公办园很少,而城市面积的扩大,家庭的小型化、外来人口的增加、交通堵塞的严重,又让入园名额的供需缺口越来越大。在这个背景下,民办园尤其是小型民办幼儿园,就成为公办园的重要补充,缓解了供需矛盾,减少了社会压力。因此,对小型园的开办、经营,理应降低门槛,增加扶助,而不是相反。“必须具有北京户籍”这样的条件,必然让有意、有条件也有能力的外地办园者知难而退,最终吃亏的还是北京的适龄幼儿及其家庭。

  其实,“北京户籍”说到底也并非稀缺物资,真想绕开这一障碍,只需找个有北京户籍的“人头”,让这个“人头”出面挂号即可,实际注资、经营的究竟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又有谁能管得着?所以,这种限制反而产生了几种后果:一来,助长了弄虚作假的歪风;二来,让捏着户口本待价而沽的投机者赚了一票;三来,“买人头”的成本,最终还是会被转嫁到家长头上。

  说到底,类似“北京户籍”等与幼儿园资质、条件无直接关系的框框,还是不要的好。

  陈在田(学者)

  相关报道见昨日A06版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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