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一瓶的茅台酒算不算奢侈品?至少贵州茅台集团董事长季克良认为算不上。季克良对媒体表示:“我从来没有把茅台定义为奢侈品。”茅台的价格远远比不上动辄几千上万的红酒和洋酒,“就现在中国百姓的消费水平而言,只要不是天天喝,是消费得起茅台酒的。”
季董事长的轻松让人大开眼界。只是不知道,季先生所说的“老百姓”具体是指哪一个群体?是不是在全国各大超市抢购一两块钱一袋盐的市民?进而言之,茅台酒是不是奢侈品,到底谁说了算?
可以肯定的是,至少季克良董事长说了不算,为什么?因为他对价格不敏感。媒体报道,已经72岁高龄的季克良,在茅台工作的47个年头里,因为工作需要喝过的茅台酒加起来估计有两吨。寻常百姓,有这个便利吗?
那些经常在觥筹交错中忙于公务的群体,说了也不算。这些动辄以国酒招待和被招待的人群,畅饮茅台自己是无需买单的,也因此,他们对于茅台价格一样不敏感。
中国已经进入了一个相对比较富裕的时代,诚如季克良董事长所言,老百姓的消费水平确实比以前提高了,但是,这是不是就意味着能够轻松消费国酒茅台了?显然未必。其实,奢侈品本来就是小众的消费,完全不必进入寻常百姓家,以茅台酒的国酒魅力,也大可不必非要让所有老百姓消费得起。在我看来,时下关于消费的诸多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明明白白消费。这个“明明白白”,既包括企业、商家在产品信息上的明白清楚,不要添加瘦肉精,也不要添加三聚氰胺;也包括全社会所有人群的所有消费上的明白清楚,茅台也好,食盐也罢,只要是自己掏个人腰包的消费,都是正当的消费。
(黄羊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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