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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网,四少年疯狂盗抢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10日10:47
  近日,福建省福清市海口边防派出所举行被盗物品发放大会,“2011·2·19”系列盗窃案中部分被盗摩托车及手机等物品在现场发还给受害群众。

  而制造这一系列案件的主犯,19岁不到的陈某、杨某被福清市检察院批准逮捕,进入起诉阶段。其同伙游某未满16周岁,被处行政拘留15日不予执行;郑某未满14周岁,不予处罚。至此,这个两月内疯狂作案8起、成员平均年龄不到16岁的少年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

  陈某系福清市城头镇人,原本替人制作铝合金门窗及厨具,每天能收入100到130元。陈某若靠手艺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不成难题,但自去年迷上网络游戏后,陈某便将工作辞了整日泡在网吧里。随着口袋里的钱越来越少,陈某最终被网吧老板赶出网吧,沦为露宿街头的流浪汉,甚至当起了乞丐。也正是在这时陈某结识了平均年龄在14岁左右的游某、杨某、郑某三人。三人中的游某也是福清本地人,因迷恋网络而最终荒废了学业。杨某、郑某均来自四川,因父母亲平日忙于打工,无暇顾及,致使同样迷恋网络游戏的他们长期在社会上游荡,混迹于各个网吧。

  自2010年12月以来短短两个月,为满足自己的上网需求,四名离家出走且身无分文的犯罪嫌疑人在福清市区结伙盗窃助力车六起,入室盗窃一起,持刀抢劫一起,甚至开始形成盗抢销一条龙的犯罪链条。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陈晖女士认为,本案中这群孩子在心理成型的关键时期未能与父母建立良好亲情关系。对于系列案件的产生,陈晖认为由于缺少长辈的引导和关怀,这些孩子缺少对生活和学习态度的正确认识,他们的父母皆因在外地打工无暇照顾自己的儿子,平时也很少给零花钱,导致他们产生了对网络的依恋、对金钱的渴望,以致在受到网络上不良信息的引诱时不能正确对待,越陷越深。

  (刘百军 孙旭辉)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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