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 河北省质量监督局对全省石家庄、保定、邢台、唐山、邯郸、秦皇岛等6个市车用汽油和车用乙醇汽油进行了抽查。经检验,20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0%,5家企业6个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5个批次的车用乙醇汽油检出严禁添加的其他含氧化合物,1个批次的车用汽油辛烷值不达标。
5个批次查出含氧化合物
据了解,国家标准规定乙醇汽油中其他含氧化合物含量不得超过0.1%,而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汽油产品中,有5个批次的车用乙醇汽油被人为地添加了甲醇或甲基丁基醚等含氧化合物。而添加这类含氧化物,主要是为了增加汽油的辛烷值。
河北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秘书长冯万林介绍,辛烷值越高汽油标号越高,价格也越高。在汽油产品中加入甲醇等氧化物,就是要降低成本,获得更高利润:“一吨甲醇可能就是两三千块钱,一吨汽油是八九千,价值差好几倍。加的越多,获利就越高。”
冯万林表示,使用了这种添加了含氧化物的汽油,将对汽车和驾驶员造成严重危害:“添了这个东西燃烧往往不充分。使热效能就降低了。油路的损害主要是阻塞,发动机的损害主要是氧化。它的气体刺鼻,对驾驶员也有一定的影响。”
部分大型油企产品不合格
记者还发现,并非是小的油品经销公司在经营不合格汽油产品,一些大的油品经营公司也赫然在目。根据河北省质监局公布的资料,石家庄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唐山开滦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内邱中油常青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中石油河北南宫油库等单位都在抽检中被发现了不合格汽油产品。
对此,河北省消协副秘书长孙常军表示,有关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管:“国家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加强日常监管。第二个就是说,他不可能全都随时的能够得到这种监控检测,这就需要我们的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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