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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杀人抛尸 8年未敢回家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4月12日02:03
  本报讯 (记者朱燕)黑龙江男子邹新宇因帮人打架,致人死亡,在隐姓埋名、潜逃8年后,昨日站在了二中院的被告席上。面对故意杀人罪的指控,他平静地表示“认罪”。

  邹新宇今年29岁。

  昨天庭审时,检方指控,2002年12月20日,邹新宇与刘某、池某等人(另案处理)殴打被害人孙某致死,并将孙某的尸体及其白色面包车抛弃。检方认为,邹新宇涉嫌故意杀人罪。

  据了解,被害人孙某年过五旬,生前靠开面包车拉活为生。参加旁听的孙某亲属表示:“赔偿金能不能拿到已经不重要了,我们希望法院严惩凶手!”

  听完公诉书后,邹新宇平静地说:“我认罪。”

  邹新宇称,事发后,他回了一趟老家,告诉母亲“在北京帮人打架了,以后不能呆在家里了。”随后的8年时间里,他再也没有回过一次家。他化名“李海涛”,和女友在广东做生意。去年,在一次被警方盘查身份证时,因为形迹可疑,被带回派出所,随后,他坦白了自己的真实姓名,警方确认其为网上在逃人员,并将其刑事拘留。

  “太累了,我不想躲了。”邹新宇称。

  据了解,该案的另一嫌疑人刘某仍在逃,池某因另一起案件,已被法院判刑,目前在服刑。

  该案未当庭宣判。

  案情回放

  “嫖资纠纷”引发命案

  昨天庭审时,邹新宇称,1999年,17岁的他来到北京。经老乡介绍,他与刘某、池某等人一起在朝阳区安家楼一带组织卖淫。他和池某经营着一个卖淫团伙,刘某则自己管一个卖淫团伙。“我的工作就是看着那些站街的女孩。”邹新宇称,池某每个月给他3000元的工资。

  邹新宇交代,事发当晚,他和池某在某夜总会参加朋友的生日会,期间刘某给池某打来电话,让他们帮个忙。

  池某曾出证称,当时,刘在电话中说“一个开黑车的,嫖了不给钱,去教训他一下”。此说法得到多名证人证实。

  邹新宇回忆,他们三人来到夜总会附近的一条胡同,前面停着一辆面包车。刘某最先冲上去,揪住司机孙某的头发,将其拖拽下车,接着几人一起上前对孙某进行一阵殴打。几分钟后,三人将孙某抬上面包车,开车离开。

  “我心里很慌,摸了一下他的前胸,好像还有气。”邹新宇称,他问“送医院吗?”池某说“让他自生自灭吧!”

  另据了解,当时,天下着大雪,三人行车一小时后,将孙某尸体及其面包车抛弃。

  作者:朱燕
(责任编辑:UN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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