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1日讯记者姚芃监察部、水利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全面开展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以下简称《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水利领域典型案件。
《决定》是新中国成立62年来中央首次系统部署水利改革发展全面工作的重要文件。两部在通知中明确将《决定》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决定》中履行职责情况;二是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情况,检查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落实情况,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等;三是重点水利建设任务推进情况,检查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任务的推进情况;四是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水利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资金利用效率;五是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以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等薄弱环节建设工程,大江大河治理、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重点,检查水利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建设实施、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等。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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