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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高院驳回龚案上诉申请“风水师”还欲终极一战“世纪闹剧”仅剩最后悬念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12日08:26
  在扰攘了近两年之久后,轰动一时的龚如心遗产争夺事件近日再度频繁曝光于香港各大媒体。4月6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驳回此案中的高光人物自称为龚如心遗产唯一受益人的陈振聪的上诉申请。至此,这出闹剧中的“男一号”已连败两阵。但屡败屡战的陈振聪依旧表示,其会直接向终审法院提交申请。倘“终院”也拒绝受理,等于宣告陈振聪“终极败诉”。有大律师估计,终审法院最快可于3个月内决定是否审理陈振聪的上诉

  2007年4月3日,随着70岁的香港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因病离世,一桩声势浩大的“世纪遗产争夺战”拉开序幕。由于这位“亚洲女首富”膝下无子女,她名下328亿港币的巨额财产将归何人所有,成为全港瞩目的焦点。

  就在其辞世后不久,由龚如心家属所控制的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懋基金”),以及龚生前认识的一名叫陈振聪的“风水师”兼商人,各持有一份声称为龚如心最后遗嘱的文件,均声称自己是遗产唯一受益人,从而引发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诉讼,并引致香港律政司介入案件。

  经过长达两年时间的准备,案件于2009年5月1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开审。2010年2月2日,高等法院裁定华懋基金一方胜诉,并判决陈振聪所持有的2006年遗嘱系伪造。今年2月14日,香港高院上诉庭首次驳回陈的上诉。3月31日,陈又透过资深大律师向上诉庭申请将案件上诉至终审法院。4月6日,上诉庭再次否决了陈振聪的申请,但“战意已决”的陈振聪表示,自己会直接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

  上诉庭开庭1分钟便宣布判词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上诉庭法官在6日当天的书面判词中表示,虽然陈振聪指称自己是龚如心2006年遗嘱的唯一继承人,但至今都不能证实该份遗嘱是否有效、陈振聪是否是唯一的受益人,所以唯一恰当的做法是拒绝申请。

  当日,上诉庭在开庭后短短1分钟内便宣布长9页的判词。3名女法官郭美超、袁家宁、关淑馨均认为,陈振聪毫无胜算可言,一致拒绝批出上诉终院许可,并颁令陈振聪支付华懋基金及律政司此次聆讯的讼费。

  陈振聪阵中新聘请的资深大律师周家明指出,本案与王德辉(龚如心丈夫、香港华懋集团前主席)及梅艳芳的争产案无异,陈振聪牵涉的利益超过100万元,按《香港终审法院条例》可享有“当然权利”上诉终院。

  不过,上诉庭法官郭美超认为,有关两宗案例中,胜出者会成为遗产唯一继承人,但陈振聪即使于终审法院获胜,仍有待裁定2006年遗嘱会否只是“遗嘱的一部分”、陈振聪的身份是受益人抑或受托人,因此他未必可以继承全数遗产,最终获分的可能不足100万元。

  周家明指出,就算胜者无法继承全数遗产,但也会取得遗产的管理权,既然遗产涉及逾100万元,陈振聪就有权上诉终院。

  对此,郭美超认为,周家明言下之意,任何涉及超过100万元的争产案就自动可以上诉终院,她对此有极大保留;但郭同时亦留有余地地指出,若她分析出错,终院可受理此案,以厘清《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22(1)(a)条如何应用于争产案。

  当日上诉庭宣布结果后,陈振聪即透过公关表示,其将于28天内直接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而依照法律,这也将是终极一次。

  法律界人士称上诉“终院”有难度

  对于陈振聪直接上诉终审法院这“最后一招”,香港法律界人士估计,终审法院最快可于3个月内决定是否审理陈振聪的上诉,但陈振聪须证明案件是否牵涉香港公众利益及个人利益逾100万元,相信有关理据均被上诉庭驳回,难于说服终审法院受理。倘若"终院"也拒绝受理,便等于宣告陈振聪“终极败诉”。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张达明就此发表意见时表示,过往有不少例子,即使上诉庭拒批上诉许可,终审法院也可自行决定受理,故认为陈振聪仍有机会说服终审法院。他说,陈振聪按法律程序可于6日起计28天内提交申请,并给予华懋基金及律政司7天通知期,届时终审法院会安排由3名常任法官组成的上诉委员会聆讯,决定是否受理上诉。

  张达明估计,上诉许可申请聆讯可于3个月内审理,若终审法院受理,最快可于本年底或明年初展开终极上诉案。由于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妻子、上诉庭法官袁家宁参与此次案件,拒绝批准陈振聪的上诉许可,相信马道立为避嫌,不会审理终极上诉。

  不过,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则表示,终审法院受理陈振聪案件与否,理据与上诉庭基本相同,即要证明陈振聪的利益超过100万元或是否对香港社会有广泛深远影响。汤家骅说,上诉庭已驳斥该两个理据,要证明案件对社会有广泛影响更加困难,故认为要说服终审法院批准其上诉有难度。

  若最终败诉警方或提刑事检控

  事实上,陈振聪手持的2006年遗嘱于去年2月初被裁定伪造后,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即登门将他拘捕带署扣查,其后准以500万元保释。7日上午,陈振聪在资深大律师清洪的陪同下,乘车到香港西区警署报到。

  面对到场的大批媒体记者,他在车内只是面露微笑,一直保持沉默。在警署逗留约两小时后陈振聪乘坐私家车离开,再被大批传媒包围座驾,他向在场传媒透露,跟警方商讨后,双方同意将他的保释期延长3个月,即至7月7日。陈振聪强调,有信心案件能上诉至终审法院,又指所持有的龚如心2006年遗嘱真确,“司法是公义”,并促请警方尽快提供遗嘱的科学鉴定报告。

  有律师表示,倘终审法院拒绝批准上诉或陈振聪于终极官司中败诉,警方会随时采取行动,向陈振聪提出刑事检控,税务局也可向他追收4亿元利得税及物业税。

  据《文汇报》报道,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早于争产案原审时即派出警官到庭听审,去年2月高院颁判词后拘捕陈,并大举搜查陈的大宅、宏霸数码的数码港总部等;律政司其后向法庭索取2006年遗嘱及遗嘱过底纸化验;惟至今仍未正式落案起诉陈振聪。

  就此,大律师陆伟雄6日表示,相信警方及税务局暂时按兵不动,是要等待争产官司正式完结后,才会采取相应行动,在争产案中,陈振聪连败两仗,估计要支付高达4亿元的惩罚性堂费。另一方面,陈振聪受税务局追击,被追讨风水师收益的利得税3.4亿元,陈振聪早前提出司法复核,案件已排期下月25日开审。

  “法不外乎人情”成为最后悬念

  目前,虽然从各种迹象来看,陈振聪似乎败局已定,但正如有媒体评论的那样,在这场官司中,“人情世故”将发挥很大作用。

  事实上,陈振聪今年初上诉庭被判败诉后便一直动作多多,先于2月18日突然以“怀疑有人在龚如心遗嘱案聆讯过程中作假口供,妨碍司法公正”为由报警,并首度公开4张2006年遗嘱正本、垫底草稿的静电探测仪(ESDA)鉴定资料。

  随后,陷于困境的陈振聪又多次打出“同情牌”,除亲自撰写长达12页纸的“鸣冤”信件,向全体立法会议员表白外,他甚至向特首发出《给父母官的一封信》,指最近有一名资深立法会议员,让他放弃上诉终院,说他跟政府打官司不会有公义,即使他向立法会申诉也不会受理,还劝他好好准备刑事审讯。

  而据香港《明报》报道,在这场争产大战中,甚至争到了要动用民意,陈振聪的手法可谓层出不穷。报道称,陈振聪的公关7日发表一个电话民意调查报告,声称有高达84.6%的本港市民与陈振聪一样,支持律政司公开2006年龚如心遗嘱的鉴定报告,似要用民意逼律政司公开调查进度;不过,他们所谓的“民意”,是扣除两成回应“很难说”或“唔知道”被访者后得出的,调查科学性存疑。

  虽然他所做的这些能成功吸引传媒,但似乎未能平反公众对他的负面印象。正如有评论认为,本案最有意思的一点是“法不外乎人情”,这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这种观念放在香港这样一个实行英美普通法系,而且是实行了100多年的法律环境当中,看似两者应该是水火不相容,但其实却不然。

  可以看出,整个香港社会包括香港各级法庭的法官们都很厌恶陈振聪,很厌恶这个长相粗鄙、以风水师为名获得龚如心好感的男人。尽管从人性的角度,龚如心完全有可能愿意把遗产交给陈振聪,但是现在人们唯一不确定的就是,香港终审法庭的大法官们,最终是否会像其他人那样,厌恶陈振聪,从而使他获取遗产的美梦完全破灭,这也为本案留下了最后一点悬念。

  黄恩溥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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