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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打假人联手诉金山毒霸 称产品宣传多处失实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4月13日02:38

  称产品宣传多处失实,案件昨日在广州开审

  新快报讯 记者 黎秋玲 实习生 李世帧 报道 昨日上午,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消费侵权纠纷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公开审理。原告系广州打假人徐大江,其代理人山东的王海素有“打假狂人”之称。此次,两人联手状告金山毒霸宣传“在AV-C认证中,病毒检测率、扫描速度全球第一”等系虚假宣传,指控金山公司存在虚假广告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要求其对130元货款进行“退一赔一”并道歉。

  昨日法庭上,徐大江诉称,2010年5月16日,他花130元买了一套“金山毒霸软件”。使用中,他发现生产该产品的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下称金山公司)对产品宣传多处失实,包括“100%可信与病毒文件识别率”等内容,但事实并非如此。

  金山公司有关负责人李楠则在庭上辩称,原告徐大江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徐大江及王海均为“职业打假人”,“他们购买金山毒霸2009的行为并不属于生活消费,其目的并非为个人消费使用”。

  “徐大江购买的金山毒霸2009与金山公司无关。”李楠说,徐大江诉称的宣传内容系针对金山毒霸2011版本,而其购买的产品是2009版本的,两产品的著作权人及销售许可证持有人均不一致。对此,徐大江进行了反驳。

  李楠还认为,“原告没有任何损失,无权要求‘退一赔一’。”因为“根据消法第35条规定,只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才能要求赔偿”。

  法庭上双方均坚持自身的诉讼意见,法官决定给予双方一个月的调解时间。

(责任编辑:U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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