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布鲁塞尔4月13日电 (记者尚军)欧盟委员会13日出台立法建议,对欧盟现行能源产品征税方法作出调整。
根据这份立法建议,欧盟成员国今后对汽油、柴油、生物燃料等能源产品征税将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照能源产品实际产生的能量征税,以每千兆焦耳为单位开征,其中发动机用燃料最低税率为每千兆焦耳9.6欧元(约合13.9美元),供暖用燃料为0.15欧元(约合0.22美元);另一部分是根据二氧化碳排放量征税,每吨20欧元(约合29美元)。
这和现行的征税方法相比有着明显变化。目前,欧盟对能源产品是按产生的能量征税。
欧盟委员会负责税收、关税同盟、审计和反欺诈事务的委员阿尔吉尔达斯·舍梅塔说,修改后的征税方法将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并向企业和消费者发出了明确的信号,有助于减少能源消耗中的二氧化碳排放和提高能效,实现欧盟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和经济可持续增长。
当天提出的立法建议旨在修改欧盟2003年通过的能源税收指令。虽然税收属于欧盟成员国主权范围内的事项,向来十分敏感,但为了维护欧盟共同市场上的公平竞争,欧盟各国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协调。正是基于这一目的,能源税收指令为欧盟成员国对能源产品征税规定了最低税率。
欧盟委员会希望新的立法建议能在2013年生效,但还有待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批准。
作者: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