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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旅游地产三思 中消协提示保存广告等证据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14日08:00
  本报北京4月13日讯记者姚芃继分时度假、产权式酒店等消费形式之后,旅游地产成为市场新宠。中消协今天特别提示消费者,购买旅游地产要三思而定。

  据中消协介绍,旅游地产是近年来新兴起的一个房地产品类。购买旅游地产的消费者多是异地购买,如北方的消费者购买南方的房子,中西部地区的消费者购买东部的房子。消费者常年居住可能面对一系列问题。旅游地产的好季节人满为患,其他季节无人光顾的特点使得很多经营者或不愿在此经营,或因员工不稳定造成服务质量难以保证,甚至出现淡季有钱也买不到服务,旺季则由实习生、勤工俭学的学生主打服务的尴尬局面。这种“钟摆”式的大环境不是消费者个体所能解决的。还有部分旅游地产对环境资源过度开发,而不是进行保护性开发。这些都造成消费者购买旅游地产后居住质量下降,购买目的难以实现。

  为推销旅游地产,有的开发商推出代出租,并保证年返租金的服务,有的开发商宣传长线投资等等,面对市场有关旅游地产促销活动的各种信息,消费者难以鉴别判断。

  中国消费者协会为此提醒:消费者应认识到旅游地产是一种高档的消费品,维护运营成本比一般的住宅要高得多,而使用率则可能低很多。体验式营销是旅游地产重要的营销方式之一,消费者很容易产生冲动型消费。因此,购房后要注意保存书面证据,如房产广告、中介承诺、购房看房协议等等,产生纠纷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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