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高级记者伏桂明 通讯员杜嘉智)4月13日,辽宁省检察院在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举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授牌仪式。省检察院检察长肖声及相关负责人出席仪式。
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沈阳市和平区检察院因2009至2010年度工作成绩突出,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近年来,该院还曾先后获得“辽宁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沈阳市“五一劳动奖状”、沈阳市“先进单位”和沈阳市检察机关“四无检察院”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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