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新桥通讯员马俊湖北省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仪式近日在十堰市举行。湖北省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与各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要求各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使群众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率及对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满意率达到85%以上。会议由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杨松主持。
责任书指出,各地党委、政府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维护本地区治安大局平稳及社会和谐稳定,书记、市(州)长履行第一责任。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行矛盾纠纷层级管理。适时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群众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率及对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满意率达到85%以上。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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