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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十大措施严惩“老赖” 欠钱不还查全家

来源:红网
2011年04月15日08:55

  本报4月14日讯 “执行难”一直是众多债权人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解决这一突出的矛盾,最高法院决定2011年在全国范围开展为期一年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今天省高院联合20家厅局级单位,共同公布了十大严惩“老赖”的措施。

  为了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湖南省将从即日起把惩治以下六类规避执行行为作为重点:一是“老赖”外出躲避,长期不归的隐匿行为;二是公款私存、多头开户的财产隐匿行为;三是恶意转移变卖财产、假离婚等降低履行能力行为;四是假诉讼进行保全查封、虚构债权债务关系滥用诉讼程序行为;五是假破产、抽逃资金等滥用公司法人制度行为;六是煽动闹事、以特殊身份或背景干扰执行的其他规避执行行为。

  为了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湖南省纪委、政法委、公检法司等21个厅局级单位将建立联动威慑机制。将从强制报告财产、限制高消费等十个方面惩治“老赖”有意欠钱不还的行为。

  此外,所有“老赖”还将纳入湖南省的征信系统,全省法院将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函,针对公务人员或党员向其工作单位建议对其进行处分。对具有律师、会计师、银行、证券等从业资格的,建议相关部门吊销执照,取消其职业资格。全省14个市州中级人民法院、105个基层法院将于明日统一实施,您可以拨打0731-82206278向省法院指挥中心举报“老赖”的财产和行踪。

  十大严惩“老赖”的措施

  强制报告财产

  推行“报告财产令”,债务人必须将前一年的财政状况,包括收入、存款、不动产、有价证券等强制报告给法院

  严查财产去向

  不仅调查“老赖”,还包括其配偶、或前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名下的存款、房产、车辆等各种收益

  奖励举报人

  对提供财产线索真实,并以此取得实效的举报人奖励资金

  强制审计

  对有隐匿、转移、抽逃资金的嫌疑人,请专业审计事务所强制审计

  限制出境

  请出入境管理部门对“老赖”依法协助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限制高消费

  不能乘坐飞机、软卧;不能购楼装修、旅游度假等9项具体措施

  公布“黑名单”

  将“老赖”的名字在报纸网络上公布,张贴于银行、房管局、车管所和被执行人生活的社区、单位等场所

  依法罚款

  对“老赖”个人罚款可在1万元以下,对单位罚款可在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依法拘留

  对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拒执的可依法处15日以下拘留

  追究刑事责任

  对隐匿、转移、故意损坏财产等5种情节严重的“老赖”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作者:张颐佳 曾研 (来源:三湘都市报)

(责任编辑:UN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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