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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三读通过奢侈税 1年内转手房屋或土地课15%税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4月15日13:46

  中新网4月15日电 综合台湾“中央社”消息,台当局“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通过“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奢侈税),未来30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上汽车等特种货物将课10%奢侈税,1年内转手房屋或土地,则课15%奢侈税。

  马英九早前宣示力挺奢侈税、“立法院”朝野高度共识,“行政院”院会3月10日通过奢侈税草案,“财委会”4月6日初审通过,上午三读通过,不到1个月时间迅速完成立法。

  台当局“行政院长”吴敦义今天表示,为减少“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奢侈税)实施前不确定性,近期将多多倡导。同时在征询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意见后,若准备来得及,不排除6月1日实施。

  吴敦义表示,奢侈税是健全房屋市场的税制,目前已有自住客恐慌,担心自用房屋受影响;为缩减奢侈税实施前的不确定性,让大多数人安心,如果相关部门准备来得及,特别是“财政部”,奢侈税不排除提前在6月1日上路。

  三读通过条文规定,非自用住宅1年内转手,课15%奢侈税;1年以上未满2年内转手,课10%奢侈税;若因调职、非自愿离职或其它非自愿性因素出售房屋、房屋遭法拍或都市更新等,不课奢侈税。

  高消费货物部分,如小客车、游艇、飞机、直升机及超轻型载具,单价在300万元以上,须课10%奢侈税;龟壳、玳瑁、珊瑚、象牙、毛皮及其制品,须课10%奢侈税,若非属保育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课税;50万元以上高额家具,须课10%奢侈税。

  条文定义特种劳务,指每次销售价格50万元以上的入会权利,课10%奢侈税;但属可退还的保证金性质者,不包括在内。

  条文规定,奢侈税收循预算程序用于社福支出。

  台当局“财政部长”李述德表示,感谢“立法院”、“财委会”及国民党党团支持奢侈税。奢侈税能健全房市,符合社会公益,让民众以合理价钱购屋,财政部门尽快拟定施行细则,可能于6月1日尽快上路。

  国民党政策委员会执行长林益世表示,“立法院”以负责、坚持态度,处理奢侈税条例没有拖延,以民众福利为依归,希望大众不要误解立法意义,多多支持。

  民进党团干事长高志鹏要求,奢侈税开征后,应落实监督与配套措施。

  台湾乡林建设董事长赖正镒表示,支持政府打击投机,促使房市投资正常化,最好尽快实施,也让房市更快稳定下来。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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