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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两兄弟偷拍“春光”落网 小学生六旬妇不放过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04月15日14:37
涉用改装购物袋暗藏摄录器材偷拍裙底春光的疑犯,被黑布蒙头带返警署调查。香港明报


  中新网4月15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警方昨(14日)在石硖尾拘捕一名33岁男子,在他身上搜出4部摄录机,机内全部是偷拍所得的女士裙底“春光”相片和片段。探员其后在他家中再搜出逾万张同类照片,警方估计受害人年龄相当广泛,由小学生到五六十岁都有。该男子胞弟亦因涉嫌剪辑偷拍影像,上载到互联网讨论区,被警方带署协助调查。

  称失恋后染陋习

  被捕男子姓戚(33岁),在屋村任职保安员,他自称一年前与女友分手后爱上浏览色情网站,染上偷拍习惯。探员在他身上搜出4部摄录器材,每部独立放在购物袋内,购物袋预先弄穿一个洞供镜头伸出,再在器材底放一个胶樽作固定。他将被控“发放淫秽物品”及“扰乱公众秩序”罪名。25岁无业的弟弟则涉嫌协助处理偷拍的相片和片段被带署。

  港铁站埋伏 家搜逾万档案

  香港新界北刑事情报组督察王子于表示,探员根据情报,昨早8时许在石硖尾港铁站埋伏监视,发现戚手持的购物袋在站内不断注视路过女士。探员上前截查,在他身上搜出4部分别藏于改装购物袋的摄录器材,器材内检获10多张女士裙底“春光”相片和片段。探员其后将他押返淘大花园寓所,在寓所检获两部计算机、10多部摄录器材和过万个偷拍档案。警方初步调查,他将偷拍相片和片段上载至互联网讨论区及社交网站供同道人浏览,估计受害人由7、8岁小妹妹至中年妇。

  香港大学犯罪学硕士、精神科医生丁锡全表示,现今科技发达,摄录及偷拍器材愈来愈普及,很多人出于好奇心,偷拍别人私隐,再上载至互联网与别人分享。但他们应想深一层,偷拍会对事主有一定程度伤害,亦是违法的刑事罪行,后果相当严重。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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