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5日电 财政部15日发布公告,决定下周起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2011年记账式贴现(一期)国债100亿元。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383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55%,自2011年4月1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4月20日发行结束。4月22日起,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1年7月18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此外,财政部还另发公告,决定续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200亿元。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1年记账式附息(一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1年1月13日,票面年利率为2.81%,2012年1月13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公告称,本期国债续发行采用多种价格(美国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781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74%。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从4月22日起与原发行部分30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