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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走私大案主犯逃亡十年终投案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4月16日09:59
  本报记者 蔡岩红

  近日,生活潦倒、精神几近崩溃的走私犯罪嫌疑人彭某投案自首。至此,广州海关禅城缉私分局持续近十年的漫长追捕终于画上了句号。

  时间指针回拨到2002年6月。

  广州海关稽查发现,佛山市骏友远洋贸易有限公司有低报价格走私进口口香糖的嫌疑,数量巨大,案情复杂。

  禅城缉私分局迅即展开立案侦查,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与另两名股东,在1999年6月至2002年6月先后以佛山市骏友经贸有限公司、佛山市骏友远洋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从韩国进口口香糖。为了获取更大利润,他们在香港成立两家皮包公司,作为转单调汇的中转站,将进口口香糖先发往香港,再转单进口入境。以这两家香港公司名义,将每公斤20港元的实际价格伪报为每公斤5港元或者7港元,并制作假发票、装箱单等报关单证,提供给代理商向海关低报价格进口,偷逃税费。随后通过银行划汇和地下钱庄转汇将货款汇往境外。其中,彭某和两名股东按4:3:3分配所得利润。经查证,该案案值约1.4亿元人民币,涉嫌逃税2400多万元。该案成为当年佛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十大刑事案件之一。

  2003年,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判决,两名股东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而彭某案发后自知罪责难逃,自2002年6月后一直潜逃在外。

  彭某未到案,即使法院对该案已作出判决,也不代表案件的终结。

  2002年6月案发后,海关缉私人员的追逃工作始终没有停滞,而这个坚持一等就是近十年。

  “2002年6月11日,他要到上海出差,说是第二天就能回家,可这一去就再没有回来了……”彭某78岁的母亲记忆深刻,因为第二天正好是缉私部门立案侦查该案的日子,彭某闻风而逃,来不及也不敢跟家人告别。从那以后,彭某隐姓埋名,四处逃窜,由于随身未带任何财产,始终过着居无定所、心惊胆颤的艰辛逃亡生活。

  一年、两年……八年过去了。

  今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可判处死刑的规定。一直自认为必判死刑的彭某获知这一信息,才敢与家人联系。而这一情况很快被海关缉私部门获知,海关缉私部门及时对彭某的家人进行法律政策宣讲,敦促其家人劝导彭某早日归案。

  2011年3月16日,彭某在母亲的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是彭某到案后感叹最多的一句话。彭某出逃后不久,其妻子便携子女改嫁他人,原本美满的家庭已不复存在了。1968年出生的彭某,现实本应是如日中天、事业有成,但现在的彭某,却是一个眼神呆滞、精神颓丧的小老头。当年的彭某是企业老总,家境殷实;如今的彭某,妻离家散,一贫如洗,只有年近八十、体弱多病的老母亲时刻牵挂着他。彭某忏悔当初的“一念之差”,造成了今天沉痛的代价。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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