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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今年新开建公租房4000套 企事业单位可建设

来源:人民网
2011年04月17日21:12

  人民网南宁4月17日电 (记者 庞革平 谢振华)记者从广西南宁市近日召开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获悉,南宁今年将全面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努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困难。今年,南宁将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房4000套,续建1550套,新建廉租住房3000套,续建3100套,年内实施廉租住房保障25000户,并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危旧房及农村危房改造力度。

  在会上,南宁市公布了《2011年度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南宁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应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18%;加上限价普通商品房、棚户区改造以及危旧房改房改造后,应不低于30%;再加上拆迁安置房后,应不低于40%。同时,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选址要在成熟区域内,确保开工时具备施工条件,竣工时具备入住条件。

  《方案》提出,今年南宁市将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之首。要求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把公共租赁住房用地纳入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供应。各企事业单位可利用原有住房用地进行公租房建设,闲置的工业、仓储、办公等用地,在符合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公租房用地。

  根据实际情况,南宁市规定公租房实施主体分几个方面:面向社会供应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建设;由开发区或城区所辖工业园区,面向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或引进人才等特定保障对象定向供应的,由开发区或城区所辖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建设;公共服务行业(环卫、交通运输、园林等)主管单位面向本系统保障对象定向供应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或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建设;企业运用自有资金或自有土地,向本企业保障对象定向供应的,由该企业负责组织建设。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地方式。廉租房、经适房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地;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业棚户区(危旧房)和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的经适房和廉租房也实行划拨方式供地;政府投资的公租房和面向经济适用住房对象供应的公租赁房项目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应,其他方式投资的公租房用地则可以采用划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需通过“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地有了,钱从哪来?《方案》要求各县区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建立融资平台。在继续执行原有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筹集等一系列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还可从政府每年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中,按5%的比例计提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筹集政府性保障性住房建设金。

  同时,南宁市还将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房改资金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统一归集管理,在此基础上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争取得到金融部门的授权授信,以进一步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融资困难问题。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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