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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汛期泄洪冲坏果园 对不建防护堤另有说法

来源:南方日报
2011年04月19日09:55
从死掉干枯的果树望过去就是水电站。汤凯锋 摄
从死掉干枯的果树望过去就是水电站。汤凯锋 摄


  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对不建防护堤另有说法

  报料调查

  即将迎来新的汛期,梅县松口镇江上村村民李飞(化名)有些担忧,他从村口望向不远处的单竹窝水电站说道“每年都是那样,下大雨拉闸泄洪的时候,洪水直接冲刷下游农田。”李飞的果园位于梅江河下游松口镇小黄村段。

  单竹窝水电站位于梅县松口镇小黄村上游约1000米,1999年12月由梅州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4.3亿元兴建,2001年6月开始发电。

  在过去几年时间里,每到夏季汛期水电站开闸泄洪的时候,迅猛的洪水冲刷侵蚀两岸农田,江上村近40户村民的龙眼、柚子园都遭受不同程度损毁。

  小黄村委会江上村村民和村干部均认为,上游的单竹窝水电站在建设时,下游受库区影响的河段原本应该建防护堤,但投资单竹窝水电站的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却一直没建。不过,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却认为,防护堤属于公共设施,不应该由企业来建设。

  目击四五十年龙眼树倒伏干枯

  从2002年开始,每到夏季雨水比较猛的时候,水电站就拉闸泄洪。“水电站一开闸,什么东西都被水浪卷走了,现在最起码冲进来7米了。”4月9日,村干部李先生告诉记者。

  记者在小黄村江上村民小组河段看到,拥有四五十年年轮的龙眼树被冲倒,枝干已经枯萎,有些被村民锯来当柴烧。河岸边仍然留有洪水冲刷的印记,岸上高约5米处,小黄村一个神庙也被冲毁。单竹窝水库下游约500米河段都受到影响。在小黄村河段向对岸望去,柚子园也受到泄洪的威胁,大量疏松的泥土被冲走,甚至,单竹窝水库下游已建好的约五十米长的防护坡,也已被洪水冲坏。

  实证国土所曾登记村民损失

  李先生认为,“谁也不敢保证,如果哪天发生50年一遇或者百年一遇的洪灾,到时候的损失会怎样。”

  李飞清楚地记得,在水电站开闸泄洪最厉害的那几年(2004年到2006年),村里曾有三四千平方米农田受到损害,当时村民曾纷纷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当时政府来人核查并承诺会给村民赔偿,但日后却不了了之。”一位村干部告诉记者。曾经参与登记村民损失的松口镇国土所副所长张林江向记者证实,四五年前,水电站泄洪冲掉江上村民小组大量的果树和农田,当时,他和松口镇分管副镇长到现场清点并登记每户村民的损失情况,“本来要进行赔偿的,但是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一直没有补。”

  答复灾害损失不应由企业承担

  “冲毁果园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应该由企业来承担责任。”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黄向前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村民果园被冲毁,与水电站建设关系不大,因此企业不应作为承担赔偿的主体。黄向前表示,为了下游群众的安全,水电站一般泄洪根本不会对下游产生威胁,对于村民果园被毁,他认为“就算没有建水电站,发洪水的时候也会将果园冲毁。”

  问题下游防护堤为何不建

  2003年的一份关于单竹窝水电站《环境保护验收竣工调查报告》称,2003年5月,梅州市受低压槽影响,遭遇特大洪水袭击,水电站按泄洪程序开闸,库区两岸居民及耕地未受水淹。报告还称,水电站在运营期间,库区和坝址上下游未发现因本项目建设引起裸露山体、岸坡滑坡,也未发生过严重的水土流失事件。

  实际上,在下游江上村段,单竹窝水电站的投资企业曾在该河段用石头建了一段高约1米、长约100米的挡土墙。但这段小挡土墙根本起不到防洪作用。对此,黄向前称,这段小挡土墙是2005年发洪水时,企业为避免灾害对村民造成影响而建。他同时表示,这段位置的防洪堤属于公共设施,不应该由企业出资建设。

  张林江则称,单竹窝水电站建好后,下游防护堤坝确实没有完全搞好。“按照规划,下游防护堤坝是要建好的”,张林江说,水电站投资方之所以没有建设好,可能是因为资金不足。

  水电站的建设需要环评考核,单竹窝水电站选址当时有没有考虑对下游的影响?在记者采访的人员中,他们均称不清楚。

  “对于村民的意见,如果属实,我们将会组织人去核查,负责和水电站进行协商。”松口镇镇长熊伟筠表示。

  黄向前表示,现在具体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还不好说,因为自然灾害是主要原因,他希望村民能和政府相关部门“协商解决问题”。

  南方日报记者 汤凯锋 南方都市报记者 李春江 梅州松口报道(南方农村报记者刘龙飞对此文亦有贡献)

(责任编辑:UN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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