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现场。资料图 |
案发地仍有大量居民聚集议论 |
正义网辽宁4月19日电(记者刘键 通讯员 周敬东 洪伟 )
2011年4月14日,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二台子村“百客多家洗浴”及相邻洗车房内发生十人被杀的特大杀人案件,鞍山市检察院院侦查监督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仅用八个小时就审查批准逮捕了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周宇新。18日下午,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已指派公诉处副处长李萍、全国优秀公诉人田莹提前介入。
4月14日案发后,鞍山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立即派员到公安机关了解案件进展情况。4月15日16时,犯罪嫌疑人周宇新归案,在公安机关突审取得进展之后,4月17日上午10时,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分管案件的副处长带领两名办案人到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案一线,与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市局刑警支队的领导、主要办案人员共同召开案情分析会,审查已有卷宗。
在审查卷宗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卷中虽有犯罪嫌疑人周宇新的供述,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不清晰;另外卷中只有扣押的犯罪嫌疑人周宇新作案的工具、逃跑所驾驶的车辆的清单,但案件的尸检报告、DNA检验报告、痕迹检验报告及现场勘验笔录等工作均未完成,在没有相关鉴定结论的情况下,无法对犯罪嫌疑人周宇新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轰动全国,为维护社会稳定、消除各种负面影响必须加快办案进度,鞍山市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改变侦查方向,一方面派人立即提审犯罪嫌疑人周宇新,查清该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另一方面汇同省公安厅刑侦所专家,先提取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上遗留的被害人的血迹,确定一名被害人进行相关的尸检和DNA比对。公安机关接受建议,集中力量对一名被害人丁树元进行了尸体检验、DNA比对,两个小时后,做出了被害人丁树元的尸体鉴定结论、DNA鉴定结论,证实被害人丁树元系被击打头面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与在犯罪嫌疑人周宇新车上搜出的作案用的铁锤上的血迹一致。至此,犯罪嫌疑人周宇新杀害丁树元的犯罪过程形成证据链条。
同时,通过突审基本查清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犯罪嫌疑人周宇新个体经营“百客多家”洗浴中心和洗车行,几年来欠外债无力偿还,其对生活失去信心,导致了其极端行为。
查清事实、核实证据后,鞍山市检察院办案人员立即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周宇新,周宇新对故意杀害他人的犯罪动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综合上述证据,经鞍山市检察院李开升检察长批准,4月17日19时点对犯罪嫌疑人周宇新做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据鞍山市公安局相关人士介绍,审讯中周宇新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没有任何悔意。周宇新交代,这几年他做生意不顺,特别是在他岳父承包地上兴建的机电修造厂没有成功,岳父开始反对他,甚至看不起他,还劝说亲戚们不要借钱给他,让他心生怨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