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锤上血迹DNA成铁证
新快报特派鞍山记者 曹晶晶
辽宁鞍山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周宇新于4月17日被批准逮捕。随着案件司法程序的一步步深入,案件侦查中的种种细节也随之曝光。据悉,鞍山市检察院仅用不到九个小时就审查批准逮捕周宇新。
案发20多小时擒凶
4月14日,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二台子村“百客多家洗浴”及相邻洗车房内发生十人被杀的特大杀人案件。4月15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周宇新在营口鲅鱼圈落网。15日傍晚6时许,周宇新从营口鲅鱼圈被押回鞍山,鞍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干警马上对他展开突审。当晚10时不到,案件主要事实周宇新都交代清晰,而且跟警方侦查到的情况基本吻合。
4月17日上午10时,鞍山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分管案件的副处长带领两名办案人到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案一线,与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市局刑警支队的领导、主要办案人员共同召开案情分析会,审查卷宗。
初审并未批准逮捕
在审查卷宗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卷中虽有犯罪嫌疑人周宇新的供述,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不清晰;另外卷中只有扣押的犯罪嫌疑人周宇新作案的工具、逃跑所驾驶的车辆的清单,但案件的尸检报告、DNA检验报告、痕迹检验报告及现场勘验笔录等工作均未完成,在没有相关鉴定结论的情况下,无法对犯罪嫌疑人周宇新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因无力还债起杀心
鞍山市检察院建议公安局改变侦查方向,一方面派人立即提审周宇新,查清其作案动机,另一方面汇同省公安厅刑侦所专家,先提取周宇新使用的作案工具上遗留的被害人的血迹,确定一名被害人进行相关的尸检和DNA比对。
公安机关遂集中力量对71岁的被害人丁树元进行了尸体检验、DNA比对,两个小时后,做出了丁树元的尸体鉴定结论、DNA鉴定结论,证实丁树元系被击打头面部致颅脑损伤而死亡,与在周宇新车上搜出的作案用的铁锤上的血迹一致。至此,周宇新杀害丁树元的犯罪过程形成证据链条。同时,通过突审基本查清了周宇新的作案动机。周宇新个体经营“百客多家”洗浴中心和洗车行,几年来欠外债无力偿还,其对生活失去信心,导致了其极端行为。
两公诉人提前介入
随后,鞍山市检察院办案人员立即提审了周宇新,周宇新对故意杀害他人的犯罪动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综合所有证据,4月17日19时,鞍山市检察院李开升检察长批准做出了批准逮捕决定。18日下午,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已指派公诉处副处长李萍、全国优秀公诉人田莹提前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