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武汉市住宅维修金将可划转业主大会管理

来源:新华网
2011年04月20日13:53

  新华网武汉4月20日专电(记者 俞俭、周梦榕)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被称为房屋“养老金”的维修资金可划转业主大会管理,这样简化了流程,更加方便急需维修资金的业主。

  按照新出台的办法规定,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要求划转维修资金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业主大会通过决议后,业主委员会到选定的银行开立业主大会维修资金专户,并到区房管局申请办理维修资金划转手续。

  业主委员会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应每年至少1次向业主公布维修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等,业主对公布的情况有异议可要求复核。

  维修资金缴存、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在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方案须在小区内公示七天,无异议后方可申请使用。业主可登录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链接专网查询个人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利息和资金结余等信息。

  业主享有增值权。从存入之日起,由维修资金带来的存储利息,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以及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也全部纳入维修资金中使用。

  据了解,武汉市房屋公共维修资金缴存已达50亿元,目前只在457个项目上使用了4000多万元。随着时间推移,住宅房屋将会进入大中修期,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项目将会越来越多。

  作者:俞俭 周梦榕

(责任编辑:UN015)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