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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大厦新旧保安群殴续:一方称其未组织参与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1年04月21日02:47

  “新中国大厦新旧保安冲突”追踪

  被指涉事的华翼公司则称冲突由金穗丰保安与西货场保安引发

  新快报讯记者 陈海生 实习生 朱烁然 袁盼锋 报道 新中国大厦冲突事件余波未了。昨天,原新中国大厦的物管中怡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他们并未组织参与4月15日的群殴事件。据其介绍,当天发生斗殴的是金穗丰公司的保安及事发地西货场的保安。

  中怡:没有损毁摄像头

  昨天上午,新中国大厦的旧物管中怡公司首次对4月15日的冲突事件作出回应。中怡公司经理陈文元说,公司的所有员工在13日已经离开大厦,并且在当晚到劳动部门进行预登记,没有参与对峙斗殴。14日、15日两天,公司员工在部分主管的带领下,全都去劳动部门进行索赔登记。

  对于金穗丰公司提出的监控摄像头遭到损毁一说。陈文元表示,监控设备是在他们离开之前安装、调试的,“如果说我们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这些设备我们早就拆走了。所以我重申,我公司没有组织参与15日的对峙斗殴事件。”

  在新闻会上,中怡公司表示,在新中国大厦最艰难的发展期间,中怡公司和大厦内的经营公司一起,对大厦内外部进行了多次改造工作,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数千万元的资金。但突然被终止合同,几百名员工的生计成了问题,因此希望新物管金穗丰公司能对此作出相应的补偿。

  金穗丰:对方索偿应反诉

  在发布会上,被指涉事的另两家公司均否认参与斗殴。华翼公司经理曾庆伦和“大时代”市场部经理王安稳表示,他们并没有参与任何斗殴,并严禁下属参与进去。曾庆伦称,当天冲突是由金穗丰公司的保安和西货场的保安引发的,并不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事件。对金穗丰公司的指控,两家公司负责人表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金穗丰实业有限公司的副经理王先生表示,对于事发当天是谁参与了斗殴事件,这个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他们不再对此评论。而金穗丰公司和中怡公司之间的物管权纠纷,法院已经作出判决。但在判决前,中怡公司并未提供任何的反诉。在执行时也未提供证据,证明他们曾有很大投入,或有很大损失。

  王先生表示,中怡公司想要获得补偿,应向法院提起主张,由法院审理判决。“法院判决是要承担的,我们会尊重和执行判决。”他说。

(责任编辑:U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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