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消息 据中新社、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指出,2009年3月9日中午,河北邢台市一名初中生放学后,在该市一个十字路口,“被正在闯红灯前进的邢台县政府的冀E000××中型客车”撞残。肇事的中型客车所在车队有警车开道。事故发生时,邢台县县长顾鹏图就坐在肇事车内。事发后,顾鹏图在其他人员簇拥下离开。该事件随即引起关注。20日,邢台县县长顾鹏图表示,事发后,他没能及时下车救治伤者,的确不合适,“我向孩子本人道歉”。
据介绍,2009年3月9日上午,邢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司机张运波驾驶车牌号为冀E000××中型客车参加公务活动返回邢台,12时13分左右撞倒李沛垚。事发后,司机迅速下车察看被撞男生伤情,并将其送往邢台市第三医院抢救。2009年8月29日,李沛垚出院,邢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共为李沛垚缴纳治疗费143635.59元及2万元后期治疗费用。
邢台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桥西事故处理队事后进行调解,因李建玺坚持赔偿455万余元、并将李沛垚安排为公务员的要求,不符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1年3月,李建玺到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中兴法庭递交诉状。
2011年3月10日,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中兴法庭进行了诉前调解,李建玺要求赔偿125万余元。随后双方多次沟通协商,邢台县政府主动提出将双方无争议的费用先行支付,后期治疗费用按将来实际发生数额足额支付。李建玺目前一直未对此方案正式答复。
邢台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该案已进入诉讼程序,邢台县政府愿意根据案件事实和伤者家人所提供的合法有效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积极予以赔偿,并对伤者给予抚慰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