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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2011年04月22日05:05
  全省投资近千亿开建94万套保障房

  ●城镇保障房覆盖面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11.7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廉租房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本报讯 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94.11万套、632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约910亿元,竣工60多万套,这是截至2010年底,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交出的成绩单,解决了部分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特别是,2009年、2010年是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最大、完成投资最多的两年,共开工建设 65.09万套(4092万平方米),占累计开工套数的69.2%;完成投资603亿元,占累计完成投资的66.3%。

  近年来,我省陆续出台了9个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六大类、全方位的住房保障体系。

  截至2010年底,我省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占到城镇家庭总户数的11.7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 “十五”末的24.79平方米增长到 “十一五”末的30.25平方米。特别是已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0.54万套,通过实物配租和货币化补贴两种方式,按原定标准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十二五”建设116.93万套

  ●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3000平方米以上的集中连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 “十二五”末,全省城镇保障房覆盖面达到城镇家庭总户数的22.98%。

  本报讯 4月12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省“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由原定的80.86万套调整为116.93万套,增加了36.07万套,增幅为44.6%。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3000平方米以上的集中连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015年底前,对房屋整体存在危险的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全部实施改造。

  我省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分类目标是:新建廉租住房21.47万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5万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6.6万套;新建限价普通商品住房5万套;改造城市棚户区20.57万套;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9.2万套;改造林区、垦区和兼并重组的国有煤矿棚户区6.76万套;改造农村危房22.33万套。

  “十二五”时期完成116.93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后,我省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将达到城镇家庭总户数的22.98%。

  今年开工建设37.54万套

  ●9月底前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开工,6月底前其他保障房项目全部开工。

  ●年底前,含续建项目在内的竣工套数达到全年计划开工套数的60%以上。

  本报讯 2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代表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我省签订了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我省的任务是32.04万套,加上农村危房改造5.5万套,我省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37.54万套。

  目前,省政府已与11个市签订了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目标责任状,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

  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市县要确保将下达的任务指标落到实处;确保9月底前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开工,6月底前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开工;确保年底前含续建项目在内的竣工套数达到全年计划开工套数的60%以上。

  建设用地

  有地供供到位供得快用得好

  ●单列保障房建设用地指标,按点供应,应供尽供。

  ●市、县没有落实保障房用地的,不得向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

  本报讯 今年,我省将多措并举,优先按需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确保保障性住房“有地供、供到位、供得快、用得好”。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政府直接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其他方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以采用出让、租赁或作价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

  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指标由省国土资源部门在年度用地计划中单列,做到按点供应,实现应供尽供。各市、县政府要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储备制度。没有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市、县,不得向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各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土地,在依法变更为住宅用地用途后建设保障性住房,解决本单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建设资金

  政府企业银行个人多渠道筹集

  ●对所有县(市、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给予补助。

  ●41亿元的地方债券用于保障房建设。

  本报讯 建设保障性住房,钱从哪里来?今年,我省将采取各级政府保证一点、金融机构贷回一点、企业单位投入一点、社会各界捐助一点、购房居民负担一点等多种渠道来解决。

  从今年起,省政府在对52个贫困县和5个插花县补助的基础上,将对62个非贫困县(市、区)的廉租住房和所有县(市、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给予补助。今年中央代发的我省地方债券中41亿元将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严格执行市、县人民政府从土地出让净收入中安排不低于20%的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对未按规定提取土地出让金的市、县,年终省财政部门通过决算扣回相应数额资金,作为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今年国家已下达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18.15亿元,各市县将加快办理保障性住房建设手续,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同时,我省将加大市场融资力度,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建立专用融资平台。

  本栏稿件由本报记者张临山采写。

  (编辑:张星秀)

  作者:张临山采写。来源山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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