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范曾的作品真的是流水作业吗?郭庆祥的文章到底有没有侵害范曾的权益?是艺术批评还是诽谤侮辱?
中广网北京4月23日消息(记者舒晶晶)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因一篇争议文章而引发风波,画家范曾起诉收藏家郭庆祥名誉侵权并索赔500万元,昨天(22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开庭。原被告都没有出现在法庭上,相峙不下的是双方的代理律师。
庭审持续了近四个小时,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范曾的画是不是流水作业,以及郭庆祥的文章有没有损害范曾的名誉上。在2010年5月的一期《文汇报》上,大连收藏家郭庆祥发表署名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范曾认为这篇文章涉嫌“使用侮辱、诋毁、刻薄的语言,直接攻击原告的人品、艺术才能、创作意图、作品价格”,要求原告赔礼道歉,并索赔名誉及精神损失费500万元。
庭上,郭庆祥的代理律师宣读了一份郭庆祥亲笔书写的答辩意见。对于范曾的起诉,被告郭庆祥称,文章只是对文艺作品的评价,不存在侵权。
郭庆祥:我在文中所针对原告的评论或是自己对其艺术才能的专业评论,或是自己的亲身经历,或是其他专家的评述,没有任何捏造事实,不构成诽谤。文章中我没有点名,表明我丝毫没有降低他社会评价的动机,文章中没有使用任何侮辱性的词语,没有涉及任何个人隐私,因此也不可能损害他个人的名誉。
郭庆祥在文章中到底写了些什么呢?翻开报纸,有这样一段话:“他的中国人物画,不过是"连环画的放大"…… 他的书法是"有书无法,不足为式",装腔作势,颇为俗气……他的诗不但韵律平仄有毛病,而且,在内容上,不少是为了自我吹嘘而故作姿态,不足挂齿……”。而在郭庆祥的亲笔信里,矛头更是直指范曾的国学大师称号。
郭庆祥:为高价卖出自己的作品,把时间和经历都放在了投机钻营上。其主导思想就是拉关系、攀地位、做明星炒作自己,没有更多时间搞艺术创作。并夸大艺术成就误导大众审美取向,极具文化欺骗性,严重误导和损害了民众的美术教育理念。
刊载郭庆祥文章的《文汇报》,以及随后在《文汇报》上发表文章《钱,可通神,亦可通笔墨耶?》的上海画家谢春彦,也一并被范曾告上了法庭。《文汇报》方面认为,郭庆祥的文章属于艺术批评,作为画家无权拒绝。
文汇报:如同球迷和足球评论员可以公开批评某个球员踢的如同梦游、韩寒在博客上说《战国》是本月最差的电影一样,画家及其作品也无权拒绝收藏家批评家挑剔的眼光。涉案的两篇文章属于正常的艺术批评范畴。内容公正客观、反应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原告人格的内容。虽令原告不快,应该予以容忍。
郭庆祥文章中认为,范曾作画相当于流水线作业,已经不属于艺术创作。但是范曾的代理律师反驳说,这是艺术家独特的创作方式。
范增律师:每一个艺术家都有自己的作画方式。所谓流水线,在工业生产中,把生产分成不同阶段,生产出同一个产品。那画是同一张么?尽管是老子,老子有不同的形态。谁见过老子啊,老子出关当时什么情况啊?那就靠艺术家的创作了。
有一个事实是,作为收藏家的郭庆祥,在写出这篇文章之前,曾经大量买入范曾的作品。范曾的律师就提出了这样的质疑。
范曾方面的质疑是否属实呢?郭庆祥是眼看自己的收藏要砸在手里才出此下策的么?大连天兴画廊经理赵刚作为当事人之一,在法庭上讲述了当初购买范曾作品的经过。
赵刚:时任荣宝斋总经理的李先生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说,我有个朋友范曾因为急需用钱想卖房,能不能买一些他的画。李先生一再请求,帮朋友的忙,说“我认为他的画将来能成摇钱树”,这是原话。于是和范先生达成了协议,买他的200幅画100幅字。
郭庆祥的文章发表之后,范曾作品的市场价值不降反升。2010年11月的嘉德秋季拍卖会上,范曾的作品连创佳绩,其中一幅《竹林七贤图》以超出评估价1000元的价格拍出,其余画作也无一流拍,均以高价成交。而在学术上,范曾在2010年12月被北大聘为某研究院的院长,人气依然走高。郭庆祥的律师认为,艺术家应该有接受批评的雅量,社会和法律也应该给批评以包容心。
郭庆祥律师:文艺批评百家争鸣,没有谁是批评不了的,即使吴冠中这样的大师,陈传奇先生就公开称:吴冠中的画……吴冠中的字……,也没见到吴老如何暴跳如雷,对簿公堂。学术批评到什么程度会被认为是对被批评人的侮辱?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而作者为了论述自己的观点,就可能会把话说过头。尖刻批评总是具有刺激性的,不能认为所有具有刺激性言辞都是对批评者人格的攻击。
法院当庭并没有对此案作出判决。庭审结束之后范曾的代理律师表示,同意接受法庭调解,但调解对象不包括郭庆祥。此案最终结果如何,中国广播网和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作者:舒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