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女儿断掌再植无望,绝望母亲在医院杀害女儿,自杀获救后归案。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惨案下达一审判决,刘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去年4月24日,刘某携女购物时女儿不慎在手扶电梯上滑倒,右手插入电梯被绞断,去武汉协和医院就诊时却被告知断掌再植无望。次日刘某决定跟女儿一起了结生命,并在手机中留下遗言:“她长大后会恨我一辈子,我无法原谅自己,也无法面对你们,我要带她去天堂”。该案庭审时,刘某向法庭陈述自己的杀女动因是担心女儿因残疾会受人歧视,其亲属均向法庭求情希望能从轻处理。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刘某持刀故意非法剥夺其女生命,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自杀未遂且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并已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专家说案
生命教育是社会课题
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武汉大学心理学戴正清教授称,作为母亲,刘某不能承受女儿致残之重,其完美主义倾向引发内心的畸形母爱。惨剧昭示我们:虽然有诸多法规保护、尊重残疾人,但社会对残疾人的人性化关怀、接纳程度仍需深入。每一个生命都是有尊严的,应更加提倡对弱势人群的关爱,对生命的尊重。
此案从另一角度引发我们深思:尊重生命,该以怎样的高度去认识?生命教育已成为一个社会课题。
(余皓刘芳孙艳茹)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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