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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无公共场所禁烟法律 专家称禁烟应学禁酒驾

来源:新京报
2011年04月24日02:26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北京超过480万辆汽车排放的尾气,和吸烟一样,是导致北京肺癌高发的重要因素。

  昨天,在2011年肿瘤防治宣传周上,临床肿瘤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孙燕联手多位肿瘤科专家呼吁,应该像严惩酒驾一样,用法律手段和严格的执法,惩治公共场所吸烟行为。

  肿瘤医院院长赵平介绍,肺癌已是目前北京市居民的“第一杀手”,发病率和死亡率均居“众癌之首”,发病率已达十万分之53.36。造成这一现状的“祸首”,第一是吸烟或吸二手烟,第二,“就是环境污染”。赵平说,目前国际已发表的科学研究显示,汽车尾气排放的致癌因素,与烟草中致癌因素相似。

  专家建议,虽然罹患癌症是低概率事件,但保护生存环境是预防癌症的最好方式。对于个人无法控制的两大致癌高危因素“二手烟”和“空气污染”,专家们认为亟待由政府尽快立法,建立专门执法队伍,重罚“公共场所吸烟”和“破坏环境”的行为。

  目前,我国尚没有“公共场所禁烟”的国家立法,北京等地的公共场所禁烟法规,由于执法主体不明,很难对违规吸烟者进行处罚。

  作者:魏铭言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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