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媒体4月24日报道,日本政府消息人士透露,有关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赔偿措施的框架方案中,政府拟设立一个“例外规定”,当赔偿金额多到威胁东电生存时,由政府承担部分资金。有关框架方案的讨论正进入尾声,政府计划于28日对外宣布,其中还包括由东电负责处理索赔事宜等原则。
日本政府就赔偿所需资金表示,将通过“核电站赔偿机构(暂定名)”向东电贷款和注资。东电用每年的利润分期进行返还,但考虑到对未来企业经营的担忧不断高涨,遂决定制定上述“例外规定”。
消息人士称,国家在何种情况下承担赔偿金等具体内容尚在讨论,但轻易动用国库将招致舆论批评,实际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