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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鲁广余职务被免 13万天价酒费用个人承担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4月25日20:26

  中广网北京4月25日消息(记者王凯山)中石化今天(25日)分别在广东和北京两地向媒体通报了有关“天价酒”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结果。中石化下属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因违纪被免去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主任夏于飞主持广东分公司的工作。

  中石化调查组表示,经过调查,鲁广余2010年9月私自安排下属从贵州茅台购进茅台酒480瓶,货款95.83万元。其中单价579元的360瓶,2999元的60瓶,6999元的30瓶,11999元的30瓶。从珠海某贸易公司购进红酒696瓶,货款63.07万元。目前,茅台已卖掉450瓶,红酒用于招待消费了613瓶,消费的红酒共计13.11万元,由其个人承担。

  关于鲁广余购买高档酒的目的,中石化调查组给出了肯定的答复:鲁广余违规购买高档酒就是为了“自己用”。但高档酒为何又被卖出?

  调查组介绍,2010年10月,中石化总部接到群众举报,并检查发现问题后,责成鲁广余立即整改。鲁广余为应付整改,紧急回收资金,鲁广余安排有关部门,通过做账将这些酒转入广州分公司非油品业务渠道,进行虚假销售。操作上,鲁广余联系广州2家酒业经销商,将104.8455万元货款汇入广州分公司账户,广州分公司向其出具卖酒的货款发票,但并没把酒卖给这两家公司。此后,鲁广余通过朋友联系,以高于进价将白酒出售给江苏、山东等另5家社会单位,由这5家单位给上述2家酒业经销商汇款冲账。

  调查组认为,鲁广余购买高档酒事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三点。

  中石化集团纪检组组长王作然:一未经公司领导班子集团研究,擅自购买高档酒,违反了企业内部制度。二是运作过程不透明,不公开,失去监管。三是通过虚假销售等手段,应付上级,欺骗同志。四是引发重大舆论舆情事件,且披露不实信息。

  中石化集团对此事件定性为,严重损害了中石化的信誉和影响,造成了恶劣影响。决定免去鲁广余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职务。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表示,违规购买高档酒的行为,不符合中石化倡导的艰苦奋斗精神和精细管理要求。但他也坦承,由于下属部门众多,分布区域较广,在当前市场经济和法制尚不健全,公司内部管理仍然存在漏洞的前提下,不能保障不出这种人,但必须保证一旦出了这种人就要让他付出沉重的代价。

  王作然:首先要求我们各个系统,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这就不仅仅是在消费上,也在其他领域,凡是超标准、超规格,以及有不规范行为的,都要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同时在制度上要进一步堵塞漏洞,防止个人擅权、乱权,防止个人用权脱离组织、脱离群众的发生。

  针对此前有网贴称,此次事发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曾召开三次内部会议,要查所谓的“内鬼”问题,傅成玉说,在调查组成立之前,广东分公司确实开过会,但难以确认是否是所谓的查内鬼问题。另据了解,目前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总经理一职由原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主任夏于飞接任。

  作者:王凯山

(责任编辑:UN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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