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5日讯记者胡建辉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下发通知,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要求重点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价格行为和商品房明码标价落实情况的监管,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的高压态势。
通知提出,“五一”节日前后,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价格行为和商品房明码标价落实情况的监管,严肃查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及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价格欺诈等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法行为。对于提前高调发布涨价消息,涉嫌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相互串通、采取默契一致方式协同涨价的行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处理。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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