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曲靖4月25日电 记者储皖中实习生施怀基今天下午3点,云南省曲靖中院对富源县有着“东门帮”之谓的李克金涉黑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克金等6人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1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有期徒刑18年不等。据悉,本案21名被告人中,2人是70后,14人是“80后”,5人是“90后”,其中未成年人3人。
曲靖中院审理认为,该团伙在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李克金系首要分子。法庭同时按照其余犯罪同伙的犯罪情节,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李绕兵等5人各有期徒刑20年,判处沈麟国等15人有期徒刑3年至18年不等。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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