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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校学分制学费标准下月听证:先选课后缴费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2011年04月26日01:39

  湖北高校学分制学费标准下月听证

  本报讯(记者马振华)高校学分制学费如何收、标准是多少,即将见分晓。省物价局昨日发布公告称,将在5月10日举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会,制定学分制学费标准的方法和总体原则。

  据了解,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课程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实施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学生按培养方案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之和,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实行“先选课后缴费”的原则。

  制定学分制学费标准的具体办法是:学分制学费总额=专业学费标准×学制+每学分学费标准×总学分数,专业学费标准=(专业学年制学费总额-每学分学费标准×总学分数)÷学制。

  据悉,每学分学费标准由各高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提出方案,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同一学校所有课程的学分学费标准须统一。

  省物价局表示,学分制学费标准根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现行学年制学费标准进行换算。学年制学费标准需要调整的,应按有关规定召开价格听证会,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调整后的学年制学费标准换算核定学分制学费标准。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部分省份“试水”高校学分制学费收费。我省此次专门通过听证会制定相关办法。此次参加听证会的有19人,包括消费者、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及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代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等方面人士。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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