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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西家属多缴工保费 当地称钱进国库无法退

来源:兰州晨报
2011年04月26日10:19
一“家属工”缴纳的保费凭证
一“家属工”缴纳的保费凭证


  去年底至今年3月初,陇西县600余名60岁以上的“家属工”根据人社部门的要求,在每个人一次性补缴了15年、总额为25929元的养老保险费用后纳入了社保范畴。

  “家属工”缴完费用后不久发现,其实就在他们办理社保期间,省人社厅已于2010年12月22日出台了关于“家属工”养老保险办理的明确规定和缴费标准,缴费标准远远低于他们此前补缴的缴费标准,且80岁以上人员可以不用缴费,直接享受养老金。但这一有利于“家属工”的政策直到2011年3月4日才传达到地方,多缴费的“家属工”要求人社部门退还多收费用,人社部门称钱已进入国库无法退还。

  “家属工”被纳入社保

  “五七工”、“家属工”是指上世纪70年代,曾在石油、煤炭、化工、建筑、建材、交通、运输、冶金、有色、制药、纺织、机械、轻工、农、林、水、牧、电、军工这19个行业的国有企业中从事生产自救或企业辅助性岗位工作的,和城镇街道居委会自行组建的从事生产自救工作的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未被劳动部门录用、没有企业正式职工身份、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77岁的孙万珍老人是沈阳人,老伴是原陇西冶金有色机械厂的正式职工。上个世纪70年代,她千里迢迢从东北来到陇西,在陇西冶金有色机械厂的“家属厂”上班。孙万珍告诉记者,当时她在食堂上班,厂里还有许多像她一样的职工家属也在“家属厂”上班,他们这些人都是正式职工的家属,厂里将一些杂七杂八的活交给他们干,干一天就给一天的工资,养老保险等其他待遇全部没有。

  2010年9月19日,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甘肃省人社厅《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保和中断缴费等问题的意见》的[2010]72号文,文件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用后可以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今年80岁的家属工米玉芹告诉记者,陇西县人社局当时就补办养老保险这一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他们厂的许多“家属工”在去年10月底到今年3月初,每人补缴了15年共25929元的养老保险费用。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10月底至今年3月初,陇西县共有600余名“家属工”交钱后被纳入社保范畴,其中绝大多数年龄在60岁以上,80岁以上的有80多人。

  “新政”来迟多缴了保费

  今年3月4日,定西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一次性妥善解决我市城镇国有企业原“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2011]27号文,《通知》是根据甘肃省人社厅[2010]375号文件制定下发的,文件规定:凡年满60周岁的男性、55周岁的女性家属工,可按不同享受标准缴纳不同的费用。男女达到80周岁以上的人员不缴费,按月享受养老金600元。

  孙万珍是3月1日办理的社保手续,根据[2010]72号文,她缴纳了15年共25929元的养老保险费用。但根据3月4日定西市人社局下发的[2011]27号文,她只需补缴5925元的养老保险费用就可以按月享受600元的养老金。像米玉芹等80岁以上的不用缴一分钱就可以享受600元的养老金。

  孙万珍、米玉芹等人通过询问得知,其实早在2010年12月22日,甘肃省人社厅就下发了相关通知,但是这一对“家属工”有利的政策文件由定西市人社局传达到陇西县人社局则到了2011年3月4日。

  采访中,孙万珍、米玉芹等许多“家属工”认为,甘肃省人社厅的[2010]375号文件是2010年12月22日下发的,因此此后的家属工养老保险办理应参照这一文件,陇西县社保局应该退还2010年12月22日至3月4日期间家属工按旧政策补缴的社保费。

  钱进了社保能不能退?

  4月6日,记者到陇西县人社局采访时,该局局长卢建民告诉记者,去年9月底,他们根据上级部门的政策将陇西县的“家属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管理,这些“家属工”全部补缴了25929元的养老保险金。谁知今年3月4日定西市人社局又下发了专门针对“家属工”养老保险的办理办法,这一办法中年龄越大补缴的养老保险费用越少,80岁以上的不用缴费。

  卢建民告诉记者,有部分年龄超过80岁,且在去年12月22日至今年3月4日期间按旧政策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的“家属工”找他们希望能退还缴纳的费用,但从陇西县人社局的角度而言,他们接到定西市人社局的文件就在3月4日,只能按这个时间点办理。

  卢建民说,就“家属工”反映的问题他也请示过定西市人社局,定西市人社局的答复是新政策按照3月4日这一时间点执行,以前收的养老保险费不能退还。卢建民还说,“家属工”们补缴的养老保险费用已经进了社保基金,也就是进了国库,想把这笔钱退出来几乎没有可能。

  记者随后到定西市人社局、甘肃省人社厅进行采访,希望能看到甘人社通[2010]375号文件,定西市人社局、甘肃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均称该文下发时间为2010年12月22日,但为绝密文件不能公开。

  文/图 本报首席记者 邢剑扬

(责任编辑:UN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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