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8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马来西亚一名中国籍女子27日承认来马卖淫,在吉隆坡推事庭认罪,遭推事判罚款1700令吉或坐牢2个月。 控状指被告倪芳(译音,38岁)于2009年7月18日在吉隆坡蕉赖区的佑路招嫖客,进行卖淫活动,抵触刑事法典372B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坐牢不超过1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辩护律师诗玛在法庭上表示,其当事人已经离婚,拥有一名5岁的孩子,希望推事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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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逛街图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