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 曾利明) 如何确定非亲生父母供精、供卵的试管婴儿“生物学父母”和“法律父母”的权利义务? 怎样定位婴儿未来家庭、血缘关系和继承权?冷冻胚胎的命运由谁决定?要解决这些人类生殖工程技术发展带来的伦理道德和社会法律问题,就必须应研究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伦理规范,建立监管和伦理监督机制。这是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辅助生殖技术专家乔杰、张丽珠两位教授今天提出的建议。
他们为此间启动的“默克雪兰诺-北大国际MBA生殖管理项目”提供的报告称,于上世纪80年代初起步的中国辅助生殖技术目前已超越治疗不孕、不育范畴,进入了对生命奥秘的探索研究阶段。但与国际水平相比,仍有一段距离。因此要加强与国际合作开展多学科研究,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辅助生殖技术发展道路。
报告提出,应将生殖医学纳入规范的两至三年的专业培训体系,重视技术安全性研究。由于辅助生殖技术避开了人类生殖自然选择过程,会增加出生缺陷及遗传疾病发生率,促排卵药物也可能增加妇女肿瘤等发病率。因此需要从业人员具备高度责任感,做好患者的追踪、记录和报告,严格掌握技术的适应证。
旨在为中国生殖及医药健康领域培养高级管理者的“默克雪兰诺-北大国际MBA生殖管理项目”,为期两年,采用商学院教学模式。来自内地城市医院的50名医师参参加了首期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