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5月1日电 香港特区首个《最低工资条例》于5月1日正式生效,最低工资水平定为每小时28港元,当地逾30万打工仔将受惠。
在“五一”劳动节当天实施法定最低工资,被舆论视为送给香港打工仔的“最好节日礼物”。港府表示,法定最低工资适用于所有雇员,不论他们是月薪、日薪、临时工或兼职,亦不论他们是否按《雇佣条例》下的连续性合约受雇,均受到保障。业内预计,香港实行最低工资后,将有31万基层雇员获得实质性加薪。
港府劳工处宣布,已为9个行业制定了6份有关法定最低工资的行业性参考指引,包括饮食、零售、物业管理/保安服务/清洁服务、酒店/旅游、物流,以及地产代理。
港府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强调法定最低工资实施的三个关键原则:即雇员的收入不应较之前为少;雇主在可行情况下,不削减雇员福利;雇主不可单方面更改雇佣合约,如要厘清雇佣合约不清晰的地方,应和员工充分沟通及协商。
《最低工资条例》被视为香港近10年来最重要的劳工法例之一,为香港的劳工保障揭开新页。港府希望,推行法定最低工资,可在防止工资过低、减少低薪职位流失,以及维持香港的经济发展和竞争力等方面,取得适当平衡。
香港最新失业率降至3.4%,达至2008年8月以来的最低点。港府官员表示,当此时点推出最低工资可谓“生得逢时”。
虽然现时香港整体经济基调良好,推出最低工资对失业率或仅带来温和影响,但港府亦承认,最低工资是重大的政策改变,推行时难免有阵痛,希望劳资双方可以协调好。
香港特区立法会于2010年7月通过了《最低工资条例》。港府官员表示,有关最低工资的检讨工作在不迟于明年3月便会启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