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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被查获(图)

来源:沈阳日报
2011年05月02日04:26
核心提示李俊杰在交通支队等待讯问
核心提示李俊杰在交通支队等待讯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5月1日起,醉酒驾车的司机将被处以罚款、拘役一至六个月、吊销驾照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25岁的内蒙古司机李俊杰因醉酒驾车,5月1日被北京交管部门查获。经鉴定,李俊杰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9.6毫克,他因此成为实施“醉驾入刑”后北京因醉酒驾车受到刑事处罚的第一人。

  5月1日零时44分,北京市公安交管局东城交通支队夜查小分队正在朝阳门桥执行夜查酒驾任务。“刚刚码放好交通标志,一辆外地牌照的黑色奔驰吉普车从东向西开了过来,”民警董阳立即示意奔驰车司机接受检查,“他轻轻一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上显示的数字就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

  随后,奔驰车司机李俊杰按规定被带回交通支队,接受专业医疗机构抽血。3时40分,经过专业机构鉴定,李俊杰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159.6毫克,超过醉酒驾车标准近一倍。

  4时许,当记者来到东城交通支队讯问室时,仍可闻到李俊杰身上浓重的酒气。这位内蒙古司机称,他是来北京看望弟弟的,当晚喝了几瓶啤酒。李俊杰表示,自己“不知道北京查得这么严”,也“不知道"醉驾入刑"的规定”。“我知道我错了。”李俊杰说。

  5月1日上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李俊杰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另讯 5月1日晚从上海警方获悉,36岁的车主须先生当天因酒后驾车,造成数人受伤,已被上海警方查获。经初步鉴定,须先生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3毫克,涉嫌醉驾。

  (据新华社北京5月1日电 /记者卢国强)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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