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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探秘基层检察工作点

来源:法制日报
2011年05月02日12:00
  本报记者 马利民 杨傲多

  “孃孃(阿姨),我们是"大明"和"燕子",以后呀,你们遇到不服的民事、行政官司,或者检举揭发职务犯罪,不用跑远路了,直接到检察工作点来,就在镇政府旁边……”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四川省新津县兴义镇,一个不知名的茶馆里,十几位老人边喝茶边摆龙门阵,两个如邻家兄妹的年轻人走来,亲切地与老人们拉起家常。

  村民们告诉记者,这两个年轻人是新津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

  今年1月,兴义镇检察工作点正式挂牌,“燕子”和“大明”也正式入驻兴义镇检察工作点。

  检察工作点是一个怎样的机构?有怎样的职能?《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检察官“承包”乡镇释法答疑

  “不论什么事,不管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您先坐下来,我来听您摆。”“燕子”本名王红艳,她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群众来到检察工作点,一定是有问题要解决的,她现在做的是“法律服务人”的工作,耐心向来访者讲解婚姻法、继承法、人身损害赔偿条例等,由被动地咨询转向主动地释法。

  2009年6月,新津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乡(镇)、街道建立检察工作点的意见》的要求,在全县12个乡镇和工业园区设立了13个检察工作点。

  今年以来,新津县检察院的13个检察工作点实行“承包到组”的原则,由6名检察官分3组具体负责,并在13个检察工作点所在乡镇聘请13名检察联络员。在驻点干警非驻点时间,由检察联络员代为受理涉法涉检的来信来访、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及公民控告等涉及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事项,并及时移送检察机关。

  据了解,王红艳等两名驻点干警将兴义镇检察工作点“承包”下来后,每周至少下乡开展专项活动1次,不仅采用以案说法、法制讲座、刑事和解、社区矫正、诉讼监督等检察机关常用的方式,他们还随时走入村舍,了解乡亲们的诉求。半年下来,王红艳发现,来访者的诉求主要集中在家庭成员纠纷、赡养纠纷、产权纠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方面,几乎没有涉及检察机关职权的信访。

  走村串户化解矛盾纠纷

  在检察工作点挂牌成立之初,社会上关于“检察工作点具体干些啥”、“检察院成立检察工作点就是检察机关没事干的具体表现”、“检察院很多事情都管不了,更不要说检察工作点了”、“检察官,到时候我们平头百姓真有事找你们可不要打退堂鼓哈”等质疑声音此起彼伏。

  如何让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点的职能?检察官深入基层一线,在检察工作点职能宣传上注重一个“情”字,一改机关工作作风,由在办公室被动接访转为主动登门拜访、由片面法律咨询的检察官转变为全程全面服务的法律人、由工作需要才接触到有事没事和老百姓拉家常套近乎。

  “检察工作点的印象在群众的心目中渐渐清晰、亲切起来,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点的态度也发生了由陌生怀疑到新奇关注、再到主动寻求帮助的大转变。”新津县检察院检察长姚广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群众就叫我燕子,就像隔壁家的幺娃儿、小妹一样,邻家孃孃一喊,我们乐意去帮忙。”王红艳告诉记者,村里赶集的时候,驻点检察官就会带上宣传画,找村里人流量集中的茶馆,让更多的乡亲了解检察工作点,把驻点干警的电话留给村民,让更多的人知道,遇到法律问题可以随时找驻点检察官。

  去年11月,王红艳开着警车在山路上行驶,一名妇女拦着警车喊:“可不可以告状?”王红艳当即把车停下,耐心听那名妇女讲。

  “这是乡亲们信任我,为他们服务,能把容易诱发信访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止因矛盾纠纷处理不当演化升级成为刑事犯罪”。王红艳说。

  据了解,2009年6月以来,新津县检察院共开展驻点工作300余次,接待来访群众280余人次,受理举报线索4条,立案监督1件,列席基层维稳分析会议5次,提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议3条,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妥善处理矛盾纠纷50余起,为30余名民工讨回工资8万余元。

  四川省政协委员、省残疾人服务中心主任杨晓虎说:“新津县检察院把15%的力量放到检察工作点来,工作又让群众满意,非常不容易。这也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推进整个社会法治进程的很好做法。”

  解决困难普法教育并行

  今年3月31日上午,兴义镇波尔村村民张南根电话求助该镇驻点检察官,他承包修建的某村民自建房屋已经完工数十日,但对方拖欠工程剩余款6万余元,导致他无法支付20多名同村民工的工资。

  王红艳立即将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民行科联系,启动“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当天14时,驻点检察官、民行科检察官前往波尔村,了解具体情况。

  检察官看了张南根提供的《工程承包协议》后,提出两点建议:第一,因为协议中规定工程验收后10日内支付工程余款,所以当务之急是尽快对工程进行验收,否则张南根讨薪无据;第二,结合具体情况,建房的村民虽有拖欠行为,但综合其前期表现,没有逃避支付的主观故意,双方又是邻里关系,不宜采用诉讼方式,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4月6日,王红艳得知工程已经顺利通过验收后,再次下乡,对《工程承包协议》中存在的对张南根不利的条款逐一解释,提供法律咨询,并对今后签订类似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提醒。在检察官的协调下,4月11日,20多名民工拿到工资。

  “我们要把检查工作真正做到群众家里去,在他们心里树立好的口碑,让他们得到实惠,比宣传的效果要好多了。”王红艳说。

  据了解,新津县检察院依托检察工作点,先后开展了校园巡回法制讲座、农村妇女儿童维权法制宣传、举行了“服务民生、促进和谐”专题宣传、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并在部分学校和家庭尝试聘任法制班干部、家庭小法制员等。

  四川省政协委员、省动物防疫监督总站副站长石谦认为,检察工作延伸到基层的做法意义深远,对行政监督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或乱作为也是一种监督。针对基层执法编制严重不足,他建议,公检法司各系统整合资源,利用各自优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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