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公共场所禁
烟规定正式实施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杨芳) 昨天起,我国28小类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经营者须在这些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禁烟警语和标志。记者随机走访了省城几家商场、酒店、咖啡馆等,对方表示已接到禁烟的通知,一旦发现吸烟者会劝阻;但有的餐饮单位并没有招贴标签,有的发现客人吸烟,因为不愿得罪客人而没有劝阻。有的公共场所仍存在“吸烟区”,要想实现“全面禁烟”,依然任重道远。
部分店面
持默许态度
根据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昨天中午和傍晚,记者来到省城几家档次不一的餐饮单位,发现有的室内已经贴上了禁烟的标签,有的并没有贴。没有贴标签的餐饮单位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口头通知,室内禁烟,但是由于放假,标签还没有制作出来。
在一家咖啡馆,记者看到有几桌客人一边闲聊一边吸烟,室内并没有禁烟标识,尽管工作人员说已经接到口头通知看到吸烟的要劝阻,但是并没有人去劝阻客人。
部分吸烟者“烟瘾”难忍
省城出租车禁烟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了,但是记者仍能不时碰到几个吸烟的的哥。“车内禁烟是仅仅针对乘客吗?”4月30日,记者搭乘一辆出租车,一的哥点上了香烟,他几口吸完,说:“按理不能吸,真是对不起,我憋了一天了……”
看来室内公共场所禁烟,部分经营者执行得并不好。而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几位烟民,有的对此规定并不知情;有的说已经知道了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但不能保证每次在室内公共场所都不吸烟。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吸烟无具体处罚条款
济南市卫生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吸烟者,细则并没有具体的处罚条款,那么也只能是劝阻。为达到让尽可能多的吸烟者戒烟的目的,卫生系统首先行动起来,带头禁烟,以自身的行动引导大家戒烟。卫生监督部门也将开展相关监督检查,看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是否完善了自己的责任。
昨晚,在省城一家饭店,消费者吃完饭后离去,餐桌上的烟缸里放满了烟蒂。记者 龚辉 摄
省城一市场门上贴着禁烟标识。
记者 龚辉 摄
“全面禁烟”任重道远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周可达认为,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表现,但对吸烟者来说,依旧需要一个比较长的适应过程。周可达建议,公共场所禁烟应加大宣传,进一步细化规则。
云南控烟人士对记者表示,禁烟任重道远。
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于秀艳说,在实施国家有关部门《细则》的同时,一些地方根据当地情况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值得鼓励。她说,立法本身就是一个宣传的过程,要动员起民众的力量,让老百姓理解并自愿配合,才能营造和维护无烟环境。
据新华社
北京拟立法
对吸烟者处罚
发现违规吸烟可举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的第一天,该规定明确“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不少地方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了禁烟标识,一些服务机构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 但距离“全面禁烟”依然任重道远。为此,北京市规定,市民发现违规吸烟可举报,同时,北京拟立法对吸烟者进行处罚。
发现违规吸烟可举报
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昨起执行的禁烟新政,将协调卫生监督、工商等多部门,通过日常监督、重点检查、专项执法监督等方式,提高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执法效果,其中卫生监督部门是执法主体。
该负责人表示,市民有权要求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士停止吸烟,也有权要求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所在单位履行职责,一旦发现违反规定吸烟的,可向市、区(县)两级爱卫会办公室举报。
个人在公共场所
吸烟拟处罚
据了解,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目前已确定一个法规预案研究项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北京市爱卫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虽然北京已出台《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和《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但执行效果不好。其中,前者制定于上世纪90年代,当时的执法主体和惩罚手段早已无法执行。该负责人表示,今年将推动《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的修订工作,完善控烟政策法规。
相关人士表示,鉴于目前对在禁烟区域违规吸烟的个人尚无处罚的法律依据,及以卫生监督人员兼职作为执法主体的现状,北京尚未对个人违规吸烟情况开出过罚单。
北京市爱卫会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为实现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落实,控烟不能只考虑立法,还需考虑法规的执行。因此北京将对“控烟条例”的可行性进行法规预案研究,除有望将对个人违规吸烟的处罚标准纳入控烟立法外,还将对现有的以卫生监督人员为主体的执法队伍进行明确,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据《京华时报》
山西
婚宴上“喜烟”
悄然失踪
五月一日是全国禁烟的第一天,记者在山西太原诸多大型酒店采访发现,婚宴上常备的“喜烟”已悄然被各种水果和小礼物代替。
五月一日是中国卫生部新印发《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生效的日子,标志着“中国式禁烟令”正式实施。而“五一”小长假,在山西新人们眼中也是举办婚礼的大好日子。
记者随即走访了几家承办婚礼的大型酒店,发现传统婚宴饭桌上必备的“喜烟”已经悄然被各种时令水果和小礼物代替。
芙蓉酒楼是太原市较大的连锁餐饮酒店之一。在位于建设南路的芙蓉酒楼,新郎郑先生表示,在婚礼筹备初期就考虑到了“禁烟令”实施这一特殊问题,经过商量还是把“喜烟”换成了各种时令水果。“在人群集中的场所,尤其是很多小孩在场,吸烟确实不好,但一直以来风俗如此。”郑先生说,“现在好了,香烟变水果,既响应了国家政策,春天多吃水果还有利身体健康。”
据新华社
昆明
公共场所
仍烟雾缭绕
昨天是室内公共场所禁烟首日,但记者走访昆明市各大公共场所发现,部分公共场所依然烟雾缭绕,禁烟效果并不理想。
在小西门美食广场,正值午饭时间,但几乎所有餐馆中都有一些顾客在吸烟。“顾客就是上帝,是不可能禁止他们在店内吸烟的。小本生意再不注重服务,那就经营不下去了!”一位快餐店的老板说。
昆华医院的电子屏幕上正在播放国际禁烟宣传短片,墙上也悬挂了禁烟标志,可仍旧有极个别市民无视“禁烟令”的存在,在医院的大厅内抽烟,保安随后上前制止了他们。园西路上的网吧、游戏室里,都设置了禁烟标志,里面仍然烟雾缭绕。推开翠湖旁一家名叫超逸的网吧的门,一股浓烟扑面而来。而在网吧墙壁上则贴有吸烟警语,通往2楼的墙上也有禁烟标志。一位“吞云吐雾”的顾客表示,他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从5月1日起,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并不知情。
据《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