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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收取小额存款手续费被指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1年05月03日16:24

  导读:银行存折五年不用,钱越存越少,60元缩水为12元,原来闲置银行卡会吞钱,银行却解释是为了节约成本提高服务,本期《天天3·15》权威调查,银行收取小额帐户管理费是不是嫌贫爱富?

  中广网北京5月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随着银行卡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人们手中的各类银行卡现在是越来越多了,虽然这种被称为塑料货币的卡片能让消费、储蓄、理财增加便利,但是并非所有的卡片都能够物尽其用,由此许多人手中多多少少的都有几张睡眠卡。您可千万别以为您的钱放在银行里绝对是安全而且会生利息,可能您还不知道,那些扔在抽屉或者躺在钱包里的睡眠卡是会悄悄漏钱的。

  唐山的听众李先生就遇到这么一件事情,最近李先生在整理抽屉的时候发现一张2005年开办的工商银行的存折,存折上显示有60多块钱的余额,李先生想这存折以后也用不上了,不如把钱取出来然后销户,于是李先生前去工商银行办理业务,但是没想到的是60多块钱存了5、6年反而缩水了,存折上只有12块多钱。

  消费者有话说:存折余额没用却缩水 收取小额费提前未告知

  李先生:我05年底买了个二手房,拿着现款跟卖房人结帐不方便,他就是让我通过银行给他转,所以我就把我的现金在唐山的工商行办了一个存折。办完以后,我把房买完了,我把款就转上去了,转完以后余额上有62块一毛钱,就在存折上存着,我当时转完了以后就把这事忘了,寻思这存折上没有多少钱就放下了。最近这两天我收拾东西,我突然看见这还有一个存折,一看还有余额,我就到工商行去取款,把余额取出来,反正这存折我也不用了,所以就取了,到那一取,他就说你这要按照我们工行的要求扣小额费,一共拿回来我的存折最后扣完了余额剩12块4毛9。

  记者:也就是说您本来的余额在2006年的时候是62块1,结果现在过了几年以后,反而只剩了12块4毛9了,这个存折上的钱缩水了将近50块钱。

  主持人:钱存在银行不但没有利息反而缩水了,李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更让他不能接受的是银行给出的扣钱的解释。

  李先生:我问他了,我说你这是什么规定,具体的规定能不能跟我说一下?他说我们银行有一个内部文件,规定你的存折每月存款余额不足300块钱的含300以下一个月扣一块钱的小额费,三个月扣一次。我说你有文件吗?他说我们银行内部有个文件,我说你拿给我看一下,他说那我从网上给你找,结果他们值班的负责人就打开这个网让我看,我说你能不能把这个文件给我一份,你光让我在那看,我这个时间要坐着专门看的话会影响你的业务,你不如下载下来或者说转发下来给我一份,他说这我不能给你。你不能给我,我就得问个明白了,他说那我给你解释。我说首先一条你没有如实告知我,你如实告知我我当时就取完了。

  记者:其实您当时在办这样一个存折的时候他没有跟你提示到银行去的时候办存折会填一个协议书吗?然后协议书上会有很多的条款,对不对?

  李先生:但是办这个卡的时候没有协议书。当时就是说你存钱,你把钱存到他那给他现金,他就给你办一个卡,拿着自己的身份证。

  记者:你办这个存折没有协议书?

  李先生:没有协议书。我说你是霸王条款,你应该如实告知我,他说我怎么如实告知呢?我登过报了,我发过报纸。我说你登过报了,你发过报纸了,你可不可以把你的说明打在我的存折上,因为存折上有一个介绍说明,后面有一个文字性的东西,他说这不是我的责任,我说不是你的责任是谁的责任?他说那你找我们总行去吧。就这么的,我们不欢而散了。



  主持人:李先生认为,银行这小额管理费收取的不合理,小额帐户的管理费是2006年之后才开始收取的,他的存折是2005年底就办理的,办理的时候政策还没有出来,为什么还要扣钱?即使要扣钱理应事先告诉消费者,让消费者知道这个政策,如果事前没有告知,每次扣费之后也应该通知一声。帐单显示,五年以来银行一共扣钱达到了20多次,却从来没有告知他。他认为银行没有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那么工商银行究竟有什么解释呢?我们一起来听一下。

  商家有话说: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提前已公示

  记者:我想问一下为什么存款会变少?

  客服:它有一个小额帐户管理费,女士。

  记者:这个小额帐户管理费是怎么收取的?

  客服:它是按照一个季度日均帐户里余额不足三百,每个季度要扣三块钱小额帐户管理费,但有十余类是免收的。他是这样的,2006年3月20日的时候咱们开始对外发布小额帐户管理费的收费通告,报纸、网点大屏,网站都有公示,2006年6月21日开始实施正式收费。

  记者:您的意思说是你们是通过一些对外的公告告诉大家了是吗?

  客服:对,3月20日开始发布公告,十余类免收的就是比如您有偿还贷款的,里头有外币,低保的,代缴费用的,买基金的,还有缴水电煤气费的,代扣歌华有线的、公积金的,有网上银行的,网上银行一卡一个帐户,牡丹交通卡的帐户,公积金、牡丹联名卡、速通卡这些帐户都是免收的。

  记者:现在如果我比如说去银行另外开卡的话,工商银行开卡,我开存折的话,你们跟我的协议上有这条提示吗?

  客服:这个具体的我们这儿就不清楚了。

  记者:其他银行也是这样吗?

  客服:对,其他银行也是。

  主持人: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能够解释政策,具体的是否告知要到柜台办理的时候才能够知道。于是我们的记者也在工商银行柜台进行了一番体验,从开始说要办理存折到存折办理完毕,没有一位工作人员口头告知有这样一个小额管理费的收取。在银行给消费者的个人帐户业务申请书上有一项说到了这一点,但是对于什么属于小额活期存款帐户,到底是什么标准来收取也没有告知。记者同时也咨询了另外三大商业银行包括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以及农业银行,他们都表示有这项规定和收费。

  客服:咱们这边以前是日平均额达到500元以上,现在改为日平均额达到300元以上是不收取小额帐户管理费的,只有低于这个额度才会收。

  记者:什么标准收的?

  客服:每个季度三元。

  记者:那这个是什么时候调整的呀?

  客服:2006年3月20日开始收取的。

  记者:自动从账户上扣钱是吗?

  客服:对。

  记者:是建设银行吗?

  客服:对。

  记者:有个小额帐户管理费是吗?

  客服:确实会涉及小额帐户管理费,但这个是按季度扣收的,一个季度就扣三块。

  记者:低于多少钱要收钱啊?

  客服:这个是您帐户在一个季度内日均余额低于500才会扣。

  记者:这边是农业银行是吗?

  客服:对。

  记者:他说是有一个小额的管理收费。

  客服:整个都有,卡和存折都有这个费用,每季度日均存款余额低于300元会在每季末扣您三元的小额帐户管理费。



  记者调查:大部分市民并不了解小额账户管理费并表示这一收费不合理

  主持人:银行都有这样的规定,那么作为消费者他们是不是清楚呢?记者随即也在街头进行了一番调查,调查发现,大多数人对这一项收费其实并不知情,而且认为不应该收取。

  记者:小额帐户也会收费您知道吗?

  市民:一年收十块钱吧。

  记者:就是小额帐户是比如日均存款低于300块钱就会收钱。

  市民:不知道。

  市民:我知道要收费,不知道收多少。

  市民:不知道。

  市民:我知道,我上回被扣过。

  记者:您被扣多少钱啊。

  市民:我忘了,是前两年的事。

  记者:您从来没有听说过收费,也没告知过您吗?

  市民:没有告知过我。

  记者:比如说去银行办卡或存折的时候,您看过合同上有这个规定吗?

  市民:因为存款取款一般没有什么合同,也不看。

  记者:也没有通知过您?

  市民:没有。

  市民:我有一次也是,直接给你销掉。

  记者:银行也没有告诉过您?

  市民:没有告诉。

  记者:您去办卡或者存折的时候他也没有告诉你,哪些哪些是要收费,都没有告诉?

  市民:没有。

  记者:合同上也没有见过?

  市民:合同上可能会有吧,但是我没有注意。

  市民:因为没有特地的说,我也就没特意的看。

  记者:那您觉得这个收费合理吗?

  市民:其实这个收费不合理,大家伙存款也是支援银行,银行拿着我们的钱做另外的生意了,结果还收我们的费,这个就不合理了。

  市民:我觉得不合理,你应该告知。

  记者:就是没有告知。

  市民:没有告知的话不合理,你想收什么钱应该告诉人家,人家同意的情况下收,不同意的情况下就有点过,包括滞纳等等,甚至罚款等等,这就很不合理,其实存银行的时候地址电话留的都很清楚。

  市民:其实我觉得你现在本身都没什么利息,都是负利率的还扣,你说那影响他什么呀,钱就在那趴着,影响什么,为什么要收我们也不知道。

  市民:那肯定不合理了,我本来就那么点钱,而且用你的卡是为了消费的,对不对,最终还是得要消费掉,你还扣我这钱。

  主持人:其实被扣过钱,遇到疑惑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北京市民齐先生1999年开通了帐户,存了100块钱,到2000年的2月29号,帐户上的存款数额正好是100元,后来就一直没动,但是到了2009年8月2号去银行消户的时候,存款明细打出来,却让他傻了眼,一直没动的100块钱,只剩下了60多块钱。记者在被注销的存折上看到,从2006年的3月21号起,银行每季度扣3块钱,到2009年的8月2号为止,一共扣除了14笔,共42元钱,而整个存款期间只产生了6块多钱的利息,远远低于扣除的数额。

  在深圳打工的黄先生也碰到了类似的事情,2005年他在深圳的一家股份制银行存了600块钱,2009年12月1号取钱的时候发现只有523.05元,这么多年了,不仅利息没捞着,没想到还贴钱进去了,查询之下才知道,银行这几年一直在收取小额帐户管理费,黄先生表示,不少和他一样的打工者,收入并不高,每个月一千多块钱的工资,除去生活支出,放在银行的钱经常就只有几百块。黄先生很疑惑,银行从节约自己的成本出发,有没有想过储户的利益呢?银行到底是处于什么样的原因要收取小额帐户管理费?采访当中,一位银行的内部人士说出了银行的考虑。



  业内人士:银行章程和收费项目多 不是每一项都印在合同上

  记者:为什么会这样规定呢?

  银行人士:这个就是主要归集不用的帐户,如果这个帐户长时间不用,咱们都建议帮你销户的,建议我可以帮你记录下来,但是这个费用肯定是要收的。

  记者:那为什么你们在那个合同里头不写明这一点呢,我看的时候我也会知道这一点啊,但是我去办的话,一般都是在柜台,你们的那个大堂经理也没有告诉过说会有这样的收费。

  银行人士:这个柜员会不会告诉您不能确定,他不可能把所有的收费标准都写上,比如说,您要给异地打钱,肯定得先想办法问别人,肯定您不会说,我得翻合同,合同里写的是多少钱,一般这种情况收费标准一般都是不会都给您列在合同里的,它上面可能的确就没有,没有这个收费标准,应该是会有遵照相关的用法章程,但是可能章程不会印在合同,就是您签的那个单子上。

  记者:因为章程特别多是吗?

  银行人士:对。

  记者:收费的项目很多是吗?

  银行人士:这个具体为什么原因没有印在上面,这个十分抱歉,咱们目前答复不了您。

  记者:作为消费者来说,我就不知道有这样的收费啊,如果说我早知道的话,那我就把这个存折都找回来,把钱都取回来了。

  银行人士:是这样,这个收费标准是在它收费的前十天,是会在网点公示的。

  记者:收费执行的前十天是吗?

  银行人士:对。

  记者:但是前十天,很有可能很多人他可能不会到那个网点去,不会到银行去办业务,那不就看不到了吗?

  银行人士:这个的确没办法通知到所有的人。

  记者:就是扣钱之类的,不会短信提醒一下吗,您看,就是我们用手机的时候,我的流量是多少,我剩下的余额是多少,他也会通知我一下。

  银行人士:你说的那个是移动的业务,他跟银行可能业务就不一样了,他可能还不能给您提供存取款的业绩。

  记者:你的意思就是说,现在的话都是没有提前告知,没有一对一的告知是吗?

  银行人士:对。



  主持人:银行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收取小额帐户管理费主要是处于两个原因,一是从个人帐户的现状来看,很多闲置几年不动的睡眠帐户,对银行帐户资源形成了巨大的浪费;第二是通过收取帐户管理费,银行希望现有闲置帐户客户,能够对自身的银行帐户进行有效的合并,积极争取客户能够归并在各家银行间的资产,选择一家银行,作为自己的金融资产管理行。但是对于这样的解释,消费者和很多律师专家并不认同,银行的这项收费,是否属于霸王条款,银行收费项目到底有多少,存在哪些问题呢?下面我们有请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军。刘律师您好。

  律师解读:银行没有尽到告之义务 收取小额管理费有嫌贫爱富嫌疑

  主持人:通过记者的调查我们也听到了,银行一直都在强调,他们通过公告的方式来告知过客户,比如说,在报纸刊登过,但是记者的街头调查显示,很多人对这样的收费其实并不知情。那么您认为银行是不是尽到了告知的责任?

  刘军:我个人认为,银行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仅仅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客户,比如说,在报纸上刊登是不够的,也不能说你就履行了告知义务。银行不仅要通过公告的方式告知客户,比如在报纸上刊登,而且应该明确的写在协议里,并且在用户办卡的时候,银行的工作人员还应该履行口头的告知义务。

  主持人:就是办理这个存折的时候,或者是办卡的时候,银行的工作人员就应该要口头告知。

  刘军:对。还有一点,你在实际扣钱以前,利用现代化的通讯手段,比如说发短信的方式,完全可以通知到用户说我要扣你钱了,因此说他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他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主持人:好的,那么银行收取小额帐户管理费的行为您认为是不是合理?

  刘军:我个人意见认为是不合理的。

  主持人:为什么?

  刘军:首先这里有一个问题,银行收取小额管理费,从他本意来讲,他是说为了节省资源,或者说为了使用户把你的卡都存到一起。但实际的情况不是这样的,即使用户没有把不用的卡存在一起,对你并不产生更多的影响,也不会产生更多的损害。有些人认为可能是说你既然钱少,我管理你了,要付出更大的成本,因此我要收你的费用,这种认为也是不对的,因为银行也是为用户提供服务的,你是提供服务,那么你管理这些用户,是你的职责所在,不能认为你管理了这个,特别是感觉人家用户存款数额比较小的时候,这就有嫌贫爱富的嫌疑。

  主持人:那我是不是能够理解为,像这样的条款就属于霸王条款之列呢?

  刘军:首先我们先说一下什么是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是指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也就是说,事先拟定好的,签定时不予对方商量的条款。对于这个问题,我这么认为,银行收取小额管理费是否是霸王条款,要区分两种情况,如果银行在协议里明确写了要收取管理费,这就是霸王条款,但是如果在协议里没有写要收取小额管理费,不应该叫做霸王条款。但是这里我要强调一点,如果你连写都没有写,你这种行为不仅是不合理的,而且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告知义务,应该说比霸王条款更为严重。



  主持人:在您看来,还有哪些我们常见的银行卡收费是不够合理的,是有霸王条款之嫌的?

  刘军:不同的银行可能收费项目略有不同,除了我们常见的各大银行都收取的年费、工本费、滞纳金,ATM机跨行取现,超现等收费项目外,有的银行还收取比如说重置密码费、掉单费、金融卡守信证明费、补单滞单费等等。但是我们不能笼统的说这些都不合理,都是霸王条款,我个人认为有些还是合理的,比如说工本费、滞纳金,但是有些项目就是不合理的,比如说重置密码,补滞帐单都要收费,这个就是不合理的。

  主持人:谢谢刘律师,谢谢再见。银行卡收费问题涉及到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银行开出的各种各样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它的收费程序,是不是合法合理,也成为了很多专家消费者热议的焦点。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就一直关注银行收费的问题,去年9月下旬,孟教授带领10位研究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行卡收费项目使用调查,通过客服电话、网点、实地咨询等方式掌握了一手的资料,接下来我们就有请孟勤国教授和我们一起来讨论。

  专家观点: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不合理 银行服务银行自己不能定价

  主持人:我们先来关注一下今天的案例,通过记者的调查我们发现,银行对收取小额帐户管理费的解释综合起来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按照国际银行业的惯例,第二是减少客户的睡眠帐户和无效帐户节约成本,第三是促进个人理财。根据您所做的调查研究,您认为这样的解释是否合理,能构成收取小额帐户管理费的原因吗?

  孟勤国:这三个理由都不是很合理,第一关于国际惯例的问题,国际国外是有收小额帐户管理费,但是他说小额帐户管理费,他还有很多例外,比如说比较穷的人他是不收,也就是说他不是所有的小额帐户都要收。第二,在我国,银行卡要收年费,年费和小额帐户管理费就是一种重复。第三,他说小额帐户管理可能促进理财,这个是说法没有什么证据,为什么呢?因为小额帐户收管理费要扣费的话,那我就把它注销了,他只有客观上唯一的作用就是减少我们所说的睡眠卡。但是对这个问题要这样考虑,小额帐户管理费在国外有很久的例子,十年前我在美国也听到过,但是当时,因为原来小额帐户管理费主要是手工操作,银行在计算机不发达的时候,那时候有小额帐户管理的习惯,因为手工操作成本比较高,包括存档、资料管理。但是在计算机很普遍的情况下,银行基本上电脑管理的情况下,管理的成本其实蛮低了,也就是按鼠标的东西了,也就是说小额帐户你的电脑信息存着,他并不是占了让你整个系统运行不了,没到这个程度。

  主持人:那刚才提到帐户的管理,现在是一个简单的活,也就是按按鼠标的问题,那么还有一个银行业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知情权是否被告知的问题,对于银行业是不是也是按按鼠标就能做到的事情?



  孟勤国:这就是现在目前银行业务中间问题最大的一块,现在可以说银行基本上没有告知,为什么这样说,因为现在银行大多数在网上,在总行的网站挂资费标准,但是我们调查发现,实际执行的标准与网上的标准不一定一致;第二,关键你网上告知,比如说我办一个小小的业务,我要去网上查资费标准吗,实际上是告而不知,而且包括有些人不会上网,在我们国家里有一个要求就是商品销售服务要明码标价,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银行在收费的时候,收费的资费表应该在营业厅公开公式,让所有办业务的人都知道要收什么样的费用。还有,扣钱之前应该通知。刚才我听了律师的说法我非常赞成,也就是现在你用短信说要扣钱,非常简单,并不是很复杂的。我想这个问题,作为银行服务来说,还消费者一个知情权这是基本的法律义务。

  主持人:应该是最基本的一个消费者的权利了。

  孟勤国: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大权利里面其中有一个知情权,你收我多少钱,什么时候收我,最后你收了多少,我应该明白。

  主持人:前段时间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今年7月1号起,免除人民币个人帐户的11类34项的服务收费,这似乎是一个很大的减免。我想问的是据你调查,收费项目增长是很快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快?

  孟勤国:我认为主要是银监会和发改委在2003年搞了一个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这个办法里面违反了《商业银行法》和《价格法》的规定,把部分定价权交给银行,我认为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银行服务银行自己是不能定价的。

  主持人:银行服务银行自己不能定价。

  孟勤国:不能定价,所以所有混乱都发生在这个地方,银监会和发改委这个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我认为我们现在要恢复到商业银行法和价格法的规定把银行的定价权收回,充分纳入政府管理的范畴。

  主持人:非常感谢孟教授点评,谢谢您再见。我是石微,感谢您收听我们今天的节目。

(责任编辑:UN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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